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红军寄信免费邮戳 作者:张炳然 来源:《党史文苑》2018年第06期 这是两枚木质的邮印戳,一枚是“红军信件免贴邮花”印,另一枚是“红军家信免贴邮花”印。这两枚戳记,都是福建苏区1932年8月1日开始使用的。它是我军早期军邮制度建立的历史见证。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赤色郵政在一些革命根据地发展起来了。1932年初,湘赣省邮政总局成立,这是革命根据地中成立的较早的邮局。地址设在永新县护城河边上的一幢楼房里。局牌“中华赤色邮政湘赣省总局”。总局第一位局长陈志万。 当时革命根据地比较分散,各根据地的邮政规定又各不相同。为了统一中央苏区的邮政,中央政府内务部于1932年4月24日至26日召开福建、江西两省及各县邮局局长联席会。会议检查总结了两省的赤色邮政工作,讨论了统一邮政办法,决定成立邮政总局,并通过了“邮政暂行章程”。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邮政总局于1932年5月1日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内务部颁布了《中华苏维埃邮政暂行章程》(军博收藏),其中第十三章中对红军及红军家属互通家信免费寄递做了具体规定: 十三、免费邮件 六四、凡红军中战斗员指挥员与某家属通信及邮寄包裹,经红军政治机关检查盖有“红军信件,免贴邮票”之戳记者,得免费投递。 六五、凡红军家属寄往红军之家信和包裹,经当地政府检查盖有“红军家属信件,免贴邮票”之戳者,亦可免费寄递。 六六、不属于红军家属之私人信件者,应一律照章贴足邮票,如查出外盖免费戳记,内非红军寄给家属或家属致红军之信件者,则加倍罚资。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是我军的光荣传统,早在土地革命战争初期,各革命根据地就有了优抚工作。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 《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共有17条,对红军、家属及其子女的生活、土地、代耕、伤残、牺牲等问题都做了具体的优待规定。其中第15条是针对红军的通信所做的规定。内容如下:“第十五条:红军与家属通信,由直属机关盖章,不贴邮票,可寄回家;红军家属寄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7641b2ce43a580216fc700abb68a98270feac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