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2013年在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开展“规范

时间:2022-12-16 05:42:13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淄博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2013年在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开

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淄司[2013]32 【发布部门】淄博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3.04.27 【实施日期】2013.04.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淄博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2013年在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司〔201332号)



各司法鉴定机构:

现将《关于2013年在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于2013年在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1 / 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加强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不断推进司法鉴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经市局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条例》 的贯彻实施,以实现司法鉴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提高鉴定质量为总目标,以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制度落实为重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在全行业广泛、深入地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推动全行业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有效解决管理和执业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努力做到“三个规范”:规范管理工作、规范执业资质、规范执业活动;实现六个目标:一是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二是管理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三是鉴定人队伍职业素质进一步增强,四是管理工作和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得到有效整改,五是违规违纪行为和信访投诉案件进一步减少,六是鉴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管理工作。各鉴定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自律管理机制。一是建立执业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八个公开”,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二是健全完善受案登记、鉴定实施、检材保管、三级审核、文书出具、出庭作证、回避、保密等运作规程,确保鉴定实施依法、独立、客观、公正;三是健全完善仪器设备管理、技术论证咨询、质量跟踪反馈、自我纠错等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不断提高鉴定质量;四是健全完善工作考核、激励约束、投诉处理、责任追究等内部监督评价制度,切实加强自律管 2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7829751ba4cf7ec4afe04a1b0717fd5370cb2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