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副局长20XX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坚守责任,防教结合,执行规章,勇于担当,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得以巩固并向前发展。现将年度党风廉政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中纪委第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第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牢牢地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这个总闸门、总开关,坚持用长期性、经常性、时效性抓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是反对“四风”,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注重小节,不图虚名,敢负责任,去浮躁、弃私心、抛杂念,增强忧患意识和推进惩防体系创新,自觉坚持勤俭节约,反对和制止奢靡浪费,对在党的群众路线中查出的问题切实整改,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报告事项》,无违纪违规行为。 三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两手抓抓两手,坚持党风廉政和业务工作并重,坚持纪律从严,创新从严,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讲工作不忘讲廉政,讲制度不忘讲廉洁纪律,讲责任落实不忘讲廉政责任落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的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在惩防体系建设中以“创新”的精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大力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促进党风廉政责任制全面落实。 四是认真抓好基建和机关财务管理,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严格执行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基建资金、业务经费、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从XX年8月后,未滥发奖金、补贴、加班、值班等费,严格遵守不收受红包礼金的承诺,对国债转移支付到县区和装备配购物资金费按规定、按数额全额拨付区县,市局无截留、无挤占、无挪用。所用经费开支使用,坚持一审三签,大额经费集体研究决定,物资装备建立台帐,严格出入登记和报废审批程序,财经纪律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92e87a6f011f18583d049649b6648d7c0c708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