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生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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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一、临床科室应建立健全值班、交接班登记本。 二、各科室必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三、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本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不得独立承担值班任务。 四、医师应严格按照科室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节假日应提前将医师排班表上报院办及医务科。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换班者,须经科主任同意后在医师排班表上注明。(转载于:医院医生值班制度)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五、临床值班医师负责值班期间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急危重症患者的观察和治疗、急会诊、新入院患者的诊疗及首次病程记录书写等,同时应协助值班护士做好病区管理工作。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之各项检查、检验工作(如x光、ct、b超、各种化验检查等),以保证配合临床诊疗需要。 六、值班期间严格执行二线医师制,一线、二线医师必须在病区留宿;二线医师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岗。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处理。一线医师值班期间如因公必须短时间离开病区时,必须向二线医师和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并保持联络,完成医疗任务后及时返回。 七、各级值班医师必须保障值班时间内通讯工具畅通有效,随叫随到。如延误抢救诊疗,将予以严肃处理。 八、病区每日晨会集体交班一次。在医护办公室,由科主任(含副主任)主持,全科医务人员(包括本病房各级医师、护士、进修生、研究生和实习生)参加交接班。 九、交接班要求: 1. 每日上午8时准时交接班,非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开。 2. 着工作服、佩戴工牌。 3. 站立位置: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主任医师并列于主宾席位置,副主任医师、交班医师和护士及其他参加人员对面并排。 4. 禁止边穿戴衣帽,边吃东西进入会场,禁止东张西望、交头接耳,倚墙靠桌。 5. 交班时应关掉手机响铃,拒绝接待来访。 6. 交班人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全面概括、重点突出,运用医学术语,清楚地向与会人员报告病区病人及工作情况。 7. 交班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15分钟,与会者可在交班报告后,针对重点问题及疑点提问。 十、交接班程序及内容应包括: (一)护士交班:按护士交接班相关要求进行。 (二)一线值班医师交班: 1、新收(包括转入)病人数量及各病人概要(简要病史、体征、辅助检查结果、入院诊断、住院目的等五个要素); 2、新收重危病人的主要病史、体征、辅助检查结果、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包括抢救经过)、病情转归、注意事项、死亡病人的死亡原因及死亡诊断等九个要素; 3、原有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处理经过、转归、注意事项等四个要素; 4、原有普通病人的特殊情况; 5、围手术期病人(含术后病人、当天拟手术病人)的情况。 (三)二线值班医师(包括住院总)交班: 对上述一线值班医师的交班内容补充(包括更正)、简要分析危重病人的病情。 (四)科主任(含副主任)主持,予以讲评,布置工作: 1、根据交班情况,安排当日工作重点。 2、传达医院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本病房实际情况,布置工作任务等。 3、学习及重温医疗规范及规章制度。 十一、一线值班医师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简要记录上述交班内容,二线值班医师或住院总医师修改、审核和签字。科主任或质控员应定期检查交接班记录本。交接班记录本应由科室长期妥善保存。 十二、危重病人的接班医师应与值班医师床边交接(简要询问病史、重点验证体征等)。 十三、值班医生遇有住院病人的病情发生较大变化、疑难病人或不能胜任的手术,应及时依次向二线医师、主任请示、汇报;遇有医疗纠纷、重大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科主任、总值班汇报,以求得帮助。 十四、病人住院达1周时发生一线医师更替时,需在病程中做好交接班记录。 十五、值班医师在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诊视,不得未检视病人而下口头医嘱。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期间进行与职业身份不符的活动和娱乐。 十六、临床值班医师原则上次日晨会交接班后照常参加本组查房、手术等日常工作,结束后方可休息。节假日值班者在节假后安排补休。医技科室值班休息可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给予安排。篇二: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为了提高我院的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护患者、医生、医院的利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医务科负责值班、交接班制度的制定和在全院的管理实施,并定期检查本制度的落实情况,促进值班、交接班制度的贯彻执行,并持续改进;各临床及相关医技部门负责在本科室内贯彻落实本制度,各级临床医师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一、医生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各科室在夜间及节假日,须设值班医师。 1、值班医师应提前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2、交班时交接班医师应一起交接危重病人及有关事项。 3、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及其他需要交班的情况与处理扼要记录于《值班、交接班记录本》。 4、值班医师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 5、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6、值班医师因抢救病人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按时下班,过后酌情予以适当补休。 二、辅助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1、药剂、检验、放射等科室的值班人员,应提前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做好所用器械和仪器等交班工作并记入值班本。 3、尽职尽责,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以保证临床医疗工作顺利进行。 4、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科室时,应向办公室报明去向并保持通讯通畅,以便寻找,避免影响医疗工作。篇三:医院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临床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并明确排出二线及三线备班人员名单,交医教部备案。 二、各科室医师应在下班前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值班日志,并做好交班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8534441b868a98271fe910ef12d2af90242a8a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