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管理工作,严肃劳动纪律,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合在职在编及各类聘用、返聘人员。 二、行管后勤科室、门诊出诊、转岗专家、导诊人员考勤:单位设立考勤系统,每次到岗前和下班均需到考勤系统签到,每工作日四次。 三、临床医技科室考勤由科室负责考勤: 1、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掌握并检查科室每日出勤情况。应严格把关,不弄虚作假。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考勤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2、每科室设立考勤员一名,考勤员在科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做好考勤记录工作。考勤员要坚持原则,不得弄虚作假,考勤要及时、准确,对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出勤、缺勤等情况认真在考勤簿上进行登记,逐项填写清楚(如:学习、出国、进修、借调、年休假、产假、事假、病假等)。请假者要履行请假销假制度,填写请准假单,并及时到人事科上交病事假、产假等相关佐证材料(诊断书、病历)。 3、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要严守岗位,认真履职,不得随意脱岗,不得上网聊天、购物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项,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及酒后上岗,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科室主要负责人外出离开本地须提前向主管领导报告,超过 24小时向院长请假,并履行请假、销假手续;其他工作人员请假一天内须向科主任请假登记,超过一天需要到人事科履行正常的病事假手续。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者,先口头请假,返回后补办书面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5、考勤员在每月26日将本科室(上月26日—当月25日)考勤情况上报人事科。上报考勤表及值班表,须经本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签字。同时把各种休假单、请假单应与考勤表一同交至人事科,由人事科负责统计。 6、院内职工调动,原科室考勤员必须在考勤月报表上填写调出时间,被转入的科室填写好调入时间。 四、考评:人事科负责全院职工考勤工作,纪检、行风部门负责考勤的督办督查工作,核实各科室的考勤情况。 1、每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每次扣罚工资20元; 2、超过上班时间一小时到岗的视为旷工; 3、对于旷工者每天罚款100元,年终累计叠加时间超过20天以上者,当年考核为不合格档次,停止发放年终一次性奖,取消当年评优、晋升工资、晋级等资格; 4、科室人员串班、外出或其他原因离开单位不能按时考勤的应在“考勤登记表”上填写串班、外出原因。 考勤结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评范围,年终考评结果作为科室及职工的评优、聘用、晋级、培养、提职等参考依据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c5c118f270c844769eae009581b6bd97f19bcc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