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招生办提醒高考考生注意 普通高校招生考后的相关事宜 一、公安院校体检面试工作 1.报考公安普通院校(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公安部警犬技术学校、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及政法院校的提前录取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公安厅与省招办统一组织的体检、面试、体能测试。 2.西藏班、新疆班的考生,如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技术学院、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公安类专业,也须参加由省公安厅与省招办统一组织的政审及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报考。 3.考生在参加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前先到所在县(市)区招办领取《公安普通高等学校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合格考生表》,按各市的指定时间到面试点参加体检、面试、体能测试。 4.全省设一个面试点,在铁岭市体育场。地点:铁岭市银州区南环路24号 ,行车路线:铁岭市火车站乘2路公共汽车至体育场站下车即可 5、时间:6月12日 二、填报志愿工作。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于6月13日至19日填报志愿。 三、填报志愿咨询。 考生和家长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查咨有关高考录取工作的政策和高校的招生信息。 考生和家长也可通过中国高校招生信息网站查咨高校的招生信息。 考生和家长可通过下发的《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了解在辽宁省招生的高校的招生方案、录取规则、方法等。 考生和家长可通过下发的《辽宁招生考试》,查找在辽宁省招生的全国各高校的计划数和具体的专业。 为了给考生和家长提供同高校面对面咨询的机会,我们决定于6月12日在辽宁师范大学举办大连市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咨询大会。超过百所的高校参加今年的高校咨询大会。 四、报考公安现役院校考生体检、面试工作。 所有报考公安现役院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均须参加由省公安厅组织的体检、面试。 考生参加体检面试时要凭区市县招生办发放的《公安现役院校招收考生体格检查表》,并带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体检、面试的时间为6月17日;考生(应空腹)于6月17日早7:30到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72号)集合。在沈阳站下车的考生可乘232路公共汽车到辽宁大厦站下车,交通岗西行300米,在沈阳北站下车的考生可乘236路公共汽车到泰山路站下车东行100米。 五、考试成绩的发放。 考生可在6月26日零时拨打16898168通过168信息台查询高考成绩;也可以登录www.lnzsks.com(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高考成绩。 考生于6月27日上午到毕业学校领取高考成绩通知单(社会考生到报考的区市县招生办领取)。 六、高考查分工作。 为了进一步减少高考评卷工作的误差,提高高考评卷工作的信誉,增加招生考试工作的透明度,我省今年继续允许高考考生查分。 查分的对象和科目: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全部考试科目均在查分之列。 查分的内容:核分(小题分、大题分、总分)、漏评。属评卷教师掌握宽严等其它问题不在查分之列。 查分的手续:考生于6月27日、28日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报考的区市县招生办办理相关的手续。并缴纳手续费。 七、军队院校的政审、体检、面试工作。 政审、体检、面试的考生范围。凡第一志愿报考军队院校或普通高校的国防生专业的达到规定分线数的考生,均须参加由沈阳军区组织的政审、体检、面试。具体的名单由各区市县招生办于6月27日上午通知考生,并发放给考生《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毕业面试、体检表》。 政审工作。考生须于6月27日上午12:00时前,持准考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人武部报名登记参加政审(如因参加面试、军检而不能及时报名参加政审的考生,可由家长携带准考证复印件代为报名)。 面试、体检的时间及地点。时间:6月29日;地点: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辽宁省军区教导大队(鞍山火车站乘113路汽车至22中学车站下车)。 参加面试、体检时考生须带:高考准考证、《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毕业生面试、体检表》。 八、普通三本、专科和高职专科补报志愿填报规定 为满足广大考生的升学要求,提高高等学校的新生报到率,辽宁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普通类第三批本科、普通类专科(高职)批次和中职升高职专科批次不设院校服从志愿,录取时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未完成的剩余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下列规定填报补充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补充志愿;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补充志愿视为自动放弃)。如再完不成计划,将按考生补报志愿(原志愿作废)适当降分录取。录取结束后不再另行组织补录。 1、三本志愿。应届考生可于7月29日8:00—12:00到所在中学[往届考生和其他考生到所在县(区)招考办]查询普通高校录取结果和第三批本科剩余计划。在普通类第三批本科补报分数线(随第三批本科剩余计划一起公布)上的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29日8:00—12:00填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补充志愿,填报补充志愿的具体地点:考生报名所在区市县招生办。填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补充志愿的考生在填报志愿的同时进行签字认定。 2、 普通类专科志愿。应届考生可于8月6日8:00—17:00到所在中学[往届考生和其他考生到所在县(区)招考办]查询普通高校本科录取结果和专科(高职)剩余计划。未被录取的所有考生(无分数线限制)可于8月6日8:00—17:00填报专科(高职)补充志愿,填报补充志愿的具体地点:考生报名所在的区市县招生办。填报专科(高职)补充志愿的考生填报志愿的同时进行签字认定。 3、中职升高职专科志愿。中职应届毕业生可于7月16日8:00—16:00到报名所在区市县招生办查询录取结果和高职(专科)剩余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16日8:00—16:00对口填报高职(专科)补充志愿,填报补充志愿的具体地点:报名所在的区市县招生办。填报补充志愿的同时进行签字认定。 九、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6月12日 报考公安院校考生体检面试 6月12日 在辽宁师范大学南院召开填报志愿咨询大会 6月13日至19日 学校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和志愿 录入 6月17日 报考现役公安院校考生体检、面试 6月27日(12:00时前)报考军校考生报名政审 6月27日至28日(15:00时前)考生报名查分 6月29日 报考军队院校考生体检、面试 7月16日(8:00—16:00)高职专科补报志愿 7月29日(8:00—12:00)三本补报志愿 8月6日 (8:00—17:00)专科补报志愿 大连市招生工作办公室 2006年6月5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9370578a26925c52cc5bf8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