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石排XXXX厂厂区作业安全规程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厂职工必须坚固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法制观点,严格遵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新工人入厂和调换工作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电气、锅炉、焊接等特种作业的工作,均应有专业技术技能上岗证书,方准上岗; 3、职工进入生产岗位必须穿着配备的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和其它劳动用品; 4、职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 5、职工在上班期间,不准饮酒,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准戏闹,不准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情; 6、凡两个以上共同作业时,需指定一人负责安全,除在固定动火工作场所动火外,其它动火一律要办“动火许可证”,进入容器内工作,应办理“入塔进罐许可证”,并有人监护; 7、各岗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有关部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备严禁移作它用,并应妥善保管; 8、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9、厂区内严禁吸烟; 10、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设备性能和工艺流程,严格实行工艺规程;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进行作业。其 -1- 它人员一律制止乱拉、乱接电线。停电检验,要挂停电警示牌,谁挂谁取; 11、各种设备、工具使用时要详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2、检验设备时必须严格遵照安全生产检验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 13、厂内道路必须畅通,占用道路或路面施工,必须到安全部门审批,需设安全遮挡,悬挂禁行标志,夜间要有红色危险标志,车间不准骑自行车; 14、一旦产生事故时,冷静果断、判定准确、服从指挥,应注意保护现场,向有关领导反应,同时尽力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 年 月 日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b2749bc49fe04a1b0717fd5360cba1aa8118c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