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步接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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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让步接收管理办法

1.)目的

在进料检验、半成品及成品入库和成品出货时发现有不合格的情况时,但因生产急用或客户急需,在不影响产品功能特性及不影响客户使用情况下,可以申请让步接收,以免影响正常生产及交货,特制订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原物料、半成品、成品、包材。 3. 权责

品保部、业务部、生产部、财务部根据需求评审让步接收的完整性,可行性、可满足性。 生产部:负责评审让步接收产品的生产适应能力、生产能力。 采购单位:负责通知材料供应商质量状况要求其限期改善。

品保部:负责评审产品技术上的可行性和项目进度;负责产品检验、标示、质量成本和质量要求。

财务部:负责对让步接收产品按照规定给予扣款作业。 4.)定义

紧急放行:进料时或制程中来不及检验时放行的产品

例外放行:进料检验或制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情况,但不影响产品功能及特性,因生产或客户

急需例外放行的产品。

5.)要求 让步接收申请

在以下情况下可申请让步接收: a. 紧急放行或例外放行 b. 返修后能满足预期使用要求 c. 不经返修让步接收或改作它用 5.1.1外包产品由外包生管负责提出申请; 5.1.2采购件由采购人员提出申请;

5.1.3半成品、成品由生产单位提出让步接收申请。 评审

提出单位开出《让步接收单》通知各部门审查决定是否让步接收,前提为不影响产品功能特性及不影响客户使用。 核准

最终由总经理批准是否执行。 5.3.1 拒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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