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收退费管理,减少在退费业务中的纠纷,树立良好驾校形象,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为明确退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价格标准及我校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收退费标准如下: 名称 科目一 项目 课时(学时) 费用单价(元/学时) B合计费用(元) 2 670(考中途退学应扣费用(元) 试) 课时(学时) 费用单价(元/学时) C合计费用(元) 1 606(考中途退学应扣费用(元) 试) 2366(考试) 3576(培训) 2900 480 1210 1210 984 培训费 30 16 24 50.4 24 总费用 50.4 3884 3300(考试) 4580(培训) 3900 540 2080 1280 984 培训费 34 16 52 40 32 总费用 40 4884 科目二 科目三 (元) 其他 备注 2、除不能提供驾校出具的收据(发票)的学员外,其他学员办理退费业务,均依照收退费标准核算执行。 3、办理退费业务需学员本人提交身份证、进行办理。不能提供驾校出具的收据(发票)的概不退费。 4、办理退费业务因先向业务室提出申请,由财务审核,校长签字后方可予以退费。 5、退费业务时限:自学员提交材料申请退费之日起,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 6、学员办理退费业务时,按正常业务对待,不得故意刁难学员。 7、本制度由驾校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b8b897833126edb6f1aff00bed5b9f3f90f729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