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退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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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规范病人退费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病人退费

门诊病人办理退检查、治疗等费用,退费程序如下:

1、需退费的患者携带就诊卡,由门诊诊治医师开具退费申请,注明退费原因;患者持就诊卡到收款处刷卡退费。

2、使用银联卡交费需退费的门诊病人须携带银联卡、刷卡小票、持卡人身份证及就诊卡根据第1款的退费执行程序退费。

二、住院病人退费

(一)普通住院病人出院结算后,需要取消住院结算的,必须由病区护士长签字并注明取消住院结算的原因,并由主管大夫及财务科负责人签字,方可取消住院结算。

(二)医保住院病人出院结算后,需要取消住院结算的,必须由病区护士长签字并注明取消住院结算的原因,主管大夫、医疗保险管理科负责人、财务科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办理取消住院结算。住院处原则上不得取消跨月住院结算,由于科室原因造成跨月结算取消的,由相关科室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

(三)退当日所交住院押金1000元以内的需由财务科负责人签字,退当日所交住院押金1000元以上需由财务科负责人和分管院长签字。非当日所交住院押金,住院期间不再退款,到出院结算时多退少补。当日退院并无任何费用产生的,经与住院病人科室核实后,住院处人员可操作退费并退院。

(四)银联刷卡交住院押金的,退当日住院押金通过银联POS退回。 (五)病人在住院期间经各科室记入的费用,如有退费需由住院科室工作人员按流程退费。

三、对于违反本制度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上报院长办公会提请通报、经济处罚等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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