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从计提到下月上缴完整的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如下: 1.在月末计提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如果当月有多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下月上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如果上月的已缴税金 ,上月交纳时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4、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扩展资料: 一、有关增值税计算公式: 1、销售额=含税销售收入/(1+17%) 2、含税销售收入=销售额*(1+17%) =销售额+销售额*17% =销售额+销项税(或进项税) 3、销项税额(或进项税额)=含税销售收入/(1+17%)*17%=销售额*17% 4、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二、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 “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 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e682f85fe0a79563c1ec5da50e2524de518d0b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