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婚姻十戒 当年耶和华神通过摩西向以色列颁布十条诫命,参考和模仿这一格式,我们可按婚姻生活成败的经验列出幸福婚姻“十诫”,供参考。 第一诫:除了你的配偶,不可有别的情人。 第二诫:不可把配偶偶像化。 第三诫:不可压制和歧偶。 视你的配第四诫:当纪念你们结婚的日子和配偶的生日,予以庆贺。 第五诫:当孝敬父母、教育子女。 第六诫:不可没有只属于两个人的时间。 第七诫:不可不学习欣赏对方。 第八诫:不可因吵架而互相赌气。 第九诫:不可没有一起读经祈祷。 第十诫:不可没有一起上教堂做礼拜。 ------------------------------------ 第一诫:一夫一妻制是圣经的教导,多夫多妻必带来苦难。一个人一旦结婚,只能对配偶效忠。 主耶稣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5∶28)这不是说,我们不能有女朋友或男朋友,也不是说,我们不可与异性交往,而是重点在交往接触是否有淫念。与异性交往只要没有淫念,就属健康,只要没有移情别恋,就应该接纳。作为配偶的一方,应当理解和接纳。 第二诫:为爱情而不爱耶稣,这是不对的。沉迷于爱情和幸福的婚姻,甚至将其偶像化,这都是错误之举。人间情爱,毕竟有其限度,幸福婚姻,可以给人带来幸福,但不能因此而偶像化。抛妻弃儿,故然天理难容,但耶稣也教导,在某种特殊情况下,门徒要为他割下所爱,暂时放下妻儿,因为神才是应排第一位,而爱情不能代替神的地位,要让位于神。 第三诫:圣经说:妻子是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夫妻是平等的、生命是共融的,因此,不存在谁支配谁的问题。有人误认为“丈夫是妻子的头”这句话是叫妻子完全顺服丈夫,任其支配,这实际上是封建思想在作祟。在爱里是没有支配这种可能的。 因此,一个人不能压制其配偶,不能视对方是自己的财产或工具,更不能因地位、相貌、能力而歧视他(她)。带有压制和歧视的婚姻,均是基督徒要反对的。 第四诫:我们基督徒坚决反对婚外情,主张发展婚内情。如何使婚姻更加幸福和谐,生活更加浪漫多姿,方法有许多。庆贺结婚周年和配偶生日是通常的方法之一。 女人很重感情,三句甜言蜜语令其倾心倾泪,结婚周年和生日送朵鲜花或什么礼物,会令其满足得掉泪。虽然这只是小意思,但重要的是那颗心和那份情。我们基督徒做人很实在,有时不懂得运用一点浪漫的表达。作为都市基督徒,不妨来表现一下。我敢担保,这会使你们的婚姻生活增色添彩! 第五诫:孝敬父母是带应许的诫命,一个人不孝敬父母,等于教他的儿女以后不用孝敬自己,造成恶性循环。教养儿女,更是责无旁贷,这一点人人皆知,无需多说。 第六诫:夫妻感情是需要培养的,因此,需要时间交谈。其实,夫妻仍然需要谈情说爱。一旦感情冷淡、隔膜、即是婚姻的危机。我们中国人有时不太擅于感情的表达,尤其农村人喜欢到外面与同性聊天,而不愿留在家与妻子说话,这是不对的。作为基督徒,我们的婚姻是有名有实的婚姻,因此,夫妻要拿出时间来,多些时间交流感情、思想,谈情说爱。 第七诫:和谐的生活,需要互相欣赏。神造万物各从其类,神造万人各有其型。你有型、我有型,人人各有其相貌、性格和优缺点。世上无完人,情人眼里出西施,只要懂得欣赏对方,对方就是一口有活泉的井(箴5∶15),神会藉着他(她)给你送来祝福。 神给各人的恩赐不同,有人拥有玫瑰般的美丽,有人则享有她的芬芳。懂得欣赏人家优点的人,鲜花常开,芬芳四溢。 第八诫:夫妻吵架为正常,尤其是初婚之时,这是两个人互相适应的时期,正像新车要经过一个磨合期一样。 即使结婚多年,吵架有时也会有。不管如何,切莫遇到吵架或伤心时就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或草率提出离婚,也不能将一些小矛盾深藏于心,互相赌气,进行冷战。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cad1f573c1ec5da50e270a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