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十诫”认识神的心意 律法的缘起 人类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汉摩拉比法典,确立了巴比伦王国的文明地位;犹太人则以圣经作为一切法律的基础;罗马人的法律,更深刻的影响后世欧洲大陆的法律。从法律的演变,可窥见人类历史的缩影。人从摇篮到坟墓,均离不开法律的规范;从出生、工作、结婚、到死亡、继承等。法律的故事,就是“人”的故事。 影响西方道德、法律内容至钜的“十诫”,是耶和华神借摩西在西乃山上颁布的。神将以色列子民,从埃及王法老的奴役中拯救出来后,便带领他们经过与世界分别的旷野,来到神的山-西乃山。神虽然显大能,将以色列人从埃及的奴役中,拯救出来,以色列人却不认识神是拯救他们的神,更不认识自己真实的光景,他们口说“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却在西乃山下造了一只金牛犊,作偶像敬拜。 于是,神借着颁赐律法,将祂自己启示给祂的百姓。律法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人制定怎样的律法,就显明他是怎样的人。所以,神所赐的律法,可说是神的一个写真,作神的见证,将神启示给以色列人,使他们认识神,并知道神的心意是要作祂所拣选之人独一的神;神要祂所救赎的人,在生命和性情上,和祂一样,或者说和神所颁布的律法一样。 十诫 在没有律法以先,因着人的堕落,除了神所特地向他显现或启示的人以外,人无法认识神。因此,神必须把祂的律法赐给人,好叫人借此认识祂。所以,律法乃是在神整个拯救人的过程中,因着人堕落,不认识神,不认识自己,而添上的(加三19),为使人看见自己的真情实景,转而寻求、认识神。 神颁赐给以色列人的律法,称为十诫(出二十3-17);神将这十条诫命写在两块石版上。 第一至第五条诫命 (一)除了我(耶和华)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二)不可敬拜偶像。 (三)不可妄称神的名。这三条诫命要求人只可有神,在神以外不可有任何偶像,成为人的崇敬,霸占人的心。今天人活在地上,谁没有偶像?有的人爱美,美就是他的偶像;有的人爱钱财,钱财就成为他的偶像;凡人之所爱,都成为人的偶像,替代了神在人心中受尊崇、敬拜的地位。 (四)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这意思是,神要我们以祂自己,和祂为我们所作成的一切,为享受,为满足,为安息。人都是想为神作这作那;然而,今天一切都齐备,神都作成了,只需我们来接受。 (五)当孝敬父母。孝敬父母叫我们纪念人的来源。我们是从父母来的,没有父母,怎会有我们?这样追本溯源,就追溯到创造的神。神创造人,是人的源头,所以人应当敬拜祂、信靠祂、以祂为满足、为安息;父母生养我们,是我们直接的源头,所以孝敬父母,就是尊敬神。 第五条诫命表面看是论到父母,论到人,却列在神诫命的头五条,属于第一块石版,乃是关乎神的。这头五条诫命,启示出神是纯一、不混不杂、独一的真神;祂是忌邪的神,恨恶一切虚假、罪恶、以及与偶像有关的事物。 十诫的后五条诫命写在第二块石版上,是关乎人的,要人照神的属性,活出彰显神的美德。 (六)不可杀人。 (七)不可奸淫。 (八)不可偷盗。 (九)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1c03f0c76c66137ee0619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