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研究的基本类型 现代教育现象的复杂性,决定了教育研究的多类型特征。对教育研究方法进行比较科学的分类,以揭示方法与方法间的联系,明确各方法在整个教育研究方法体系中的地位,把握各方法对象的运动形式、结构、属性及综合趋势,对于提高研究的科学水平是十分重要的。如何进行相对科学的分类,学者们进行了各种尝试。 目前所使用的较有效的分类方式基本上有三种。 (一)按适用范围和概括程度分,可划分为适用于某一科学研究领域的具体的科学方法,适用于各门科学的一般研究方法以及适用于一切科学的哲学方法论三个层次。 三者之间是相互依存、互相影响、互相补充的对立统一关系,而哲学方法论的概括和总结,对于一般的科学方法、具体科学方法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按研究目的功能作用分,可划分为基础性研究,应用性研究,发展性研究,评价性研究和预测性研究。 基础性研究是指通过阐明新理论或重新评价旧理论从而发展完善理论知识体系的研究。基础研究不仅具有发展理论的价值,而且具有“超前”性质和预测未来的功能。应用性研究是指解决某些特定的实际问题的研究。它具有直接的实际应用价值。在教育研究中绝大多数的研究是应用性的研究。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很难区分且又都是需要的。基础性研究提供解决教育问题的理论,应用性研究提供丰富材料去支持和完善理论,或促进新理论的产生。应用研究如果只限于解决当前某些具体问题,而不企图从基础研究的角度探究其根本原理,那么得到的结果往往只限于解决局部问题,而不能广泛应用。发展性研究主要目的在于发展用于教育事业、学校建设、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等方面的有效策略,回答的问题是“如何改进”。评价性研究是通过对两个或两个以上选择活动的相关价值作出判断,回答的问题是“怎么样”。而预测性研究主要目的则在于分析事物未来发展的前景和趋势,回答“将会怎么样”的问题。 (三)按研究方法分,可分为历史研究、描述研究、比较研究、实验研究和理论研究。 关于教育研究类型问题,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第一,对教育研究方法进行分类,主要目的在于帮助我们对研究方法的理解应用,在于掌握每一类方法的基本特点、适用范围和条件。分类的客观性,反映我们对教育研究方法体系本质认识的现代水平。特别是应该看到,随着教育科学和研究方法的发展,很难设计出一个单一的分类方案来囊括全部方法,而一项研究往往是多方面的、综合的,可以归入好几种方法类型。例如关于青少年主体性问题,涉及什么是主体、主体性,学生作为认识主体本质含义是什么,具有什么规定性?主体认识能力是怎样形成的,具有什么样的结构?学生主体性在教学中如何体现?如何培养学生的独立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如何提高和强化主体性?如何让学生真正成为认识的主体等等,既有基础理论研究,又有应用研究,发展研究。第二,教育研究方法体系本身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随着科技发展,新的方法不断形成,特别是相关学科新方法的冲击,教育研究方法也在不断变革。因此,对教育研究方法的分类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深层次的思考。也就是说,要从就方法分类谈方法深入到对以下问题的哲学反思:教育科学发展的逻辑起点是什么?教育理论发展的内 在机制是什么?教育研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如何界定?什么是合理的科研活动结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发展研究应各占多少比例,几者在教育发展的不同阶段将呈现什么样的变化规律?等等。 《现代教育论》黄济、王策三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d1bdcac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f1a768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