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减少不合理的浪费,根据《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不行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计划控制、统筹调配、分类核算、用管结合、责任到人的原则。 2、医院财产物资都必须置于计划管理之下,各科室每年需要的物资,必须在年前向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指设备科、总务科、物流中心、药剂科)申报年度计划。 3、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每年应深入科室调查,了解所经营的物资采购。领用、保管等情况,收集各科资料并进行分类综合,在每年年终向财务科报送上年度物资采购、领用、保管、报废详细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全年计划,并附上文字说明。 4、采购员应按计划采购物资。未经医院主管院长同意,不得超限量采购,否则,所采购的物资及处理费用,由采购员负责。 5、凡采购的物资,必须要取得正规的发票。发票要求:内容全、手续全、大小写金额相符,书写规范,有规定税制印鉴和对方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并且所开发票的内容名称与对方所经营的物资范围为准。 6、凡购进固定资产和财产物资,必须经过归口管理部门的验收,采购员、保管员、经管会计、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必须同时在验收单上签具全名或盖章,经财务审核,总会计师审批后,方可凭据到财务科入账或付款,否则财务科不予办理入账。 7、凡科室需用我物资,必须由科室护长或科室制定专人领取,其他任何人,未尽批准,不得领用各种物资,各物资发放部门应拒发放物资。 8、凡科室领用物资,必须先由经管部门会计开具领悟单,并且开票人与领悟单上签字,经保管人员审核后,方可领发物资。 9、科室领用的各种物资,必须与科室经济核算挂钩的。凡乐视领用物资,月底由物资管理部门分类报送综合目标管理办,进行统一成本核算。 10、对医院的财产物资,要每年组织人员进行1—2次实地清查。盘盈或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报告领导及上级处理。 11、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并并管好物资帐,要分科分了逐项建立数量金额明细账、会计同保管人员要分工协作,做到账账相符、帐卡相符、账物相符。 12、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要有保管员填制报废单,经物资管理负责人、财务科、主管院长签字、并报上级部门法定程序批准后、由保管员或财务科做账务处理。 本制度自XXXX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3995e5559cfa1c7aa00b52acfc789eb162d9e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