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XX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 XXXXXXX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被申请人:XXXXX,男,汉族,生于XXXXX年X月XX日,住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 异议事项: XX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XXX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日上午收到贵院的传票。贵院已受理了原告XXX诉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XXX)】,贵院定于XXX年XX月XXX日开庭审理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的案由是民间借贷纠纷,被告XXXXX的住所地均在XXX。且事实上,原告的住所地也在XXX。因此,原告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本案的争议,必须是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法院来解决。 综上所述,XXX人民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的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准予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XXX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 年 月 日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e8385b624c52cc58bd63186bceb19e8b9f6ec8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