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社会化的意义 法律社会化是法律心理学的一个主要研究课题。来源于社会化理论的法律社会化概念,是一个事关法律、法学、法治的基础性问题。法律社会化的解读存在着法律社会学、法律人类学、法律心理学三种角度和整体、个体两种立场,而更为可取的应该是综合性、跨学科的角度与立场。就其基本意蕴而言,法律社会化是整体社会化进程中个体与社会之间围绕法律而展开的经由教化与自化机制、策略而实现的法律共性与个性的成长过程。出于维护概念的独立性、严整性,不能将法律社会化混同于法律的社会化、法治社会化、普法教育等一系列与其形似神离的术语或提法。 法律社会化的本质上就是人的社会化,一方面是因为法律文化和法律活动的承载体都是人,二方面是因为社会的组成单位也是个人。我们不能将法律社会化从社会化这个大概念中分离出来单独考虑,社会化本身就是一个广泛的概念,真正的社会化是一个包纳了法律、政治、道德诸要素或方面的整体进程,成功的社会化必然是全面的社会化。不过,如果说在前现代社会,社会化的重点是道德或政治社会化的话,那么,在现当代社会,法律社会化随着法律日益增长的地位和日益扩大的影响力逐渐成为了社会化的重点。 法律社会化一语中的“法律”表达了两层意思,其一是这种社会化的方式是发生在法律领域之内的,其二是与遵守法律或合法行为相关的。当然,必须注意的是,法律社会化的中心是人而非法律,社会化的执行者是人,社会化的对象也是人,而法律只是被社会化的内容。也就是说,法律社会化是面向法律、法学参与者的主动和被动的辩证统一。正是通过这一辩证的运动,法律社会化从而最终成为了事关法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为法治奠定主体的基础、秩序的基础以及文化的基础。 法律社会化对于现代化的意义非同小可,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法律规范了人在社会中的行为,给出了社会活动的范围,让现代化的进程可以顺利的进行。也是使社会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而使法律渗透到社会人和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也是全面社会化与全面现代化重要要求。法律社会化,在我看来,即指法律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环节中,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与现实的具体情况相结合,使法律合乎社会现实发展的需要,从而使法律真正体现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人权的理念。包括立法的社会化、执法的社会化和司法的社会化以及法律知识的普及。而在这些环节中,人都是其直接载体,所以法律社会化即指法律相关人包括立法者、执法者和司法者等促使法律在立法、知法、司法和普法各个环节的社会化。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f223160a21614791711288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