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须知 在站期限 提前出站 延期出站 请假 2年 在站时间不少于21个月 最长1年 一周至一个月 一至三个月 面上项目 特别资助 从到厦门大学报到之日起算 均需报导师、流动站以及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批 合作导师签字同意报流动站负责人同意 需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同意 每年申报2次,分别在3月和8月,在站人员均可申请,已获得资助不允许再申报 进站满8个月人员可申请,一年申报1次 博士后科学基金 中期考核(进站1年考核标准流动站制定,含科研项目、论文、后进行) 著作、获奖等内容 (一)课题要求:独立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或博士后科学基金1项;或参与合作导师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国家前3、省部级前2)。 出站考核标准 (二)成果要求:(1)理工科偏基础性学科(文章均要求为第博士后:SCI/EI/ISTP收录的论文1篇(含源一作者文章或导师期刊收录); 为第一作者、博士后(2)理工科偏应用工程型学科博士后:学校为第二作者) 规定的核心学术刊物论文2篇或相关发明专利1项(专利前3); (3)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后:学校规定的核心学术刊物论文2篇或专著1部(10万字以上)。 学校资助招收博士后和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 企业博士后 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利用流动站的研究条件取得的所有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厦门大学所有,研究成果均应以厦门大学为第一作者(完成)单位。 按所签协议约定处理 考核要求 (最高要求以流动站要求为准) 成果归属 薪酬待遇 工资、住房、医疗保险等(限学校资助招享受期限均为2年,期满即停 收博士后)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f56a2cbb14e852458fb57a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