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看星星”--海德格尔对老庄的读解(1)(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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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看星星”--海德格尔对老庄的读解(1)

〔内容提要〕 海德格尔与老庄之间的“因缘”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我们关注的则是如何通过海德格尔所理解的老庄思想去进一步理解海德格尔。从海德格尔关于“真理”与“非真理”或“解蔽”与“掩藏”的论述中,我们能够倾听到海德格尔与老庄之间的“共鸣”。不恰当地讲,海德格尔类似西方哲学与老庄思想之间的“第三条道路”:前者试图通过理性抽象达到最高的普遍性以揭示真理,后者要求回归本源,持守原始的混沌,海德格尔则追求的是通过揭示或解蔽去接近遮蔽或掩藏。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将老子的“知其白,守其黑”解释为“有死之人的思想必须让自身没入深深泉源的黑暗中,以便在白天能看到星星”。

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洲包括德国曾经出现过一次翻译老庄的高潮。老子与庄子的影响最初发生在文学家和艺术家圈内,逐渐扩展到了哲学域。[1]海德格尔通过译本熟悉老子和庄子的思想,应该是不成问题的,他在20世纪30年代就能够引用老庄,可以作为旁证。

海德格尔与老庄思想之间的“因缘”,与他的思想转向有一定的关联。人们公认1930年海德格尔所作的讲演《论真理的本质》是其思想转向的标志,在这篇讲演的初稿中,海德格尔曾经引用了老子《道德经》的第28章:“知其白,守其黑”,后来因故删去了。[2]然而,或许海德格尔对老子这句话太过钟情,以至于他念念不忘,20多年后终于还是让这句话“脱口而出”了: “我们冷静地承认:思想的基本原则的源泉、确立这个原则的思想场所(Ort)、这个场所和它的场所性的本质,所有这些对我们来讲都还裹藏在黑暗(Dunkel)之中。这种黑暗或许在任何时代都参与到所有的思想中去。人无法摆脱掉它。相反,人必须认识到这种黑暗的必然性而且努力去消除这样一种偏见,即认为这种黑暗的主宰应该被摧毁掉。其实这种黑暗不同于昏暗

Finsternis)。昏暗是一种赤裸裸的和完全的光明(Licht)缺失。此黑暗却是光明的隐藏之处(Geheimnis,隐秘),它保存住了这光明。光明就属于这黑暗。因此,这种黑暗有它本身的纯洁和清澈(Lauterkeit)。真正知晓古老智慧的荷尔德林在他的诗‘怀念’第三节中说道:‘然而,它递给我/一只散发着芬芳的酒杯,/里边盛满了黑暗的光明’。

此光明不再是发散于一片赤裸裸的光亮中的光明或澄明:‘比一千个太阳还亮’。困难的倒是去保存此黑暗的清澈;也就是说,去防止那不合宜的光亮的混入,并且去找到那只与此黑暗相匹配的光明。《老子》(28章,V?v?斯特劳斯译)讲:‘那理解光明者将自己藏在他的黑暗之中’〔知其白,守其黑〕。这句话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人人都知晓的、但鲜能真正理解的真理:有死之人的思想必须让自身没入深深泉源的黑暗中,以便在白天能看到星星。”[3]

不仅如此,还有庄子。

同样是1930年,同样与《论真理的本质》有关。海德格尔在不来梅作《论真理的本质》的演讲之后,第二天又在凯尔纳(kellner)家中举行了学术讨论会。当讨论到“一个人是否能够将自己置于另一个人地位上去”的时候,遇到了困难。于是,海德格尔向主人索取德文版的《庄子》。后来皮采特H?Petzet)回忆了当时富于戏剧性的场面:“海德格尔突然对房屋的主人说:‘请您借我《庄子》的寓言集用一下!’在场的听众被惊呆了,他们的沉


默让海德格尔感觉到,他对不来梅的朋友们做了一件不很合适的事情,即当众索取一本根本无人知晓的书并因而会使凯尔纳先生难堪。但是,凯尔纳先生却一秒钟也没有迟疑,只是一边走一边道歉说他必须到书房去找。几分钟以后,他手持马丁?布伯(M?Buber)翻译的《庄子》回来了。惊喜和如释重负,使人们鼓起掌来!于是海德格尔读了关于鱼之乐的故事。它一下子就更强地吸引住了所有在场者。就是那些还不理解‘论真理的本质’的演讲的人,思索这个中国故事就会知道海德格尔的本意了”。[4]

由此可知,当海德格尔做《论真理的本质》的讲演时,他不仅可以引用老子(虽然后来在出版时删去了),而且熟悉庄子。

那么,究竟老庄思想在海德格尔思想转向中具有什么样的重要意义?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需要说明的是,就海德格尔与老庄的关系而言,我所关心的并不是比较哲学的问题,东西方思想之间有太多的误解,究竟能否达成默契的相互理解尚存疑问。不过,处在一种文明背景下的人对另一种文明的读解,总是要发生的。我之所以关注海德格尔与老庄思想的关系,主要是想通过海德格尔所理解的老庄,来理解海德格尔的思想。实际上,这也可以使我们换一个角度看待我们自己的文明。

一、海德格尔与老庄的“因缘”

众所周知,海德格尔的哲学思想分为前后两个时期。海德格尔与老庄的“因缘”发生在他的思想转向之时,这并非偶然。所谓“并非偶然”,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说老庄思想的影响对海德格尔思想的转向发生了积极的作用;其二是说,老庄思想之所以能够对海德格尔的思想转向发生影响,应该在其思想的深处原本就有发生此影响的基础。不然的话,海德格尔与老庄,相隔几千年,分属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为何有如此之“因缘”,就是很难理解的事情了。

的确,在海德格尔的前期思想中,存在着与老庄发生“因缘”的条件。

《存在与时间》是海德格尔前期思想的代表作。在这部著作中,海德格尔重提存在问题,认为以往的形而上学在解答存在问题的道路上误入歧途,陷入了“在的遗忘”的困境之中。在他看来,解答存在问题,不能像以往的哲学家们那样,企图在主客二元式的认识论框架之中,通过一步步“向上”的抽象,把握最普遍最一般的“存在”;而必须掉头“向下”,深入到真正的本源境域。按照海德格尔的观点,人这种存在者具有“去存在”(zu seinto be)和“向来我属性”(Jemeinigkeit)的“本性”,因而是始终面向可能性境域筹划自身的自由存在,他称之为“此在”(Dasein)。此在与世界原本水乳交融无分彼此,这就是“在世界中存在”的源始境域,所谓有一个作为主体的我与一个作为客体的世界面对而立,那是后来才发生的事。就“此在”与存在者之间的关系而论,我们首先面对的不是孤零零的物,而是“用具”。用具越是得心应手,我们就越是意识不到它们的存在,物也就越是物尽其用。这就像《庄子》中“庖丁解牛”的寓言,庖丁手中的刀已经不再是刀,而是他的手,他的心。于是,用具围绕着此在就形成了一个因缘整体,这就是此在的世界(Umwelt)。与崇尚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西方科学精神相比,海德格尔向往人与自然融为一体的和谐状态,因而能够与老庄崇尚“自然而然”的精神产生“共鸣”,这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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