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探索实践与对策建议 一、**县助力乡村振兴的探索与实践 1.政策引农。不断加大对种粮农户的补助力度,全面覆盖粮食种植、设备购置、农产品加工等环节,实现粮食产量、农民收入共同提高。紧跟当下农业发展新趋势,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农险产品体系,助推农产品创新研发,降低各类经营主体经营风险。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7000余户,投保金额8.8亿元。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制订实施方案,有序申报,确保油价补贴及时发放到位,减轻渔民的捕鱼生产成本,有效调动渔民生产积极性。 2.资金助农。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林业、农业生态循环、海洋渔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下山移民、垃圾分类、农房两改等民生工程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力推动“三农”发展。截至2022年底,农业农村部门县级预算安排专项支出指标12670万元; 水利和渔业部门县级预算安排的专项支出指标2676万元; 自然资源部门县级预算安排的专项支出指标10608万元。 3.科创支农。创新推进涉农资金整合。逐步改变过去资金渠道多,分类不合理的状况,集中财力办大事。打造项目和产业平台,构建整合载体,实现项目共建、资源共享。 二、当下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资金导向作用稍显不足。一是支出规模下降明显。农林水支出规模与不断增长的财政总收入形成鲜明对比。二是资金管理有待加强。三是支农结构不够合理。在各项农业支出中,用于农业生产的支出低于行政事业费用支出; 用于农业科技的投入数量小、比重低。 2.人才支撑后劲不足。人才引进亟需加力。一是劳动力流失严重。二是缺少引才平台。三是素质普遍不高。农业人员学历普遍较低,农业种植更多靠天吃饭、靠经验管理。 3.景区建设有待完善。一是缺乏统一引导,因地制宜推进特色景区村庄建设针对性指导不多。二是连片开发偏少。三是工作协调不足,景区村庄建设面积广体量大,设计部门单位较多,但是目前单位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还未完全建立。 村庄建设层次仍需提高。一是建设标准不高。二是特色挖掘不够。特别是对**县最具特色的滨海型、渔乡型景区村庄挖掘建设较少。三是旅游配套偏弱。 经营业态开发相对单一。一是业态档次较低。景区村庄普遍以档次较低的农家客栈、农家乐为主,仍停留在传统的观光、采摘、烧烤、垂钓、休闲渔船等项目上,乡村旅游的“农味”“土味”和“野味”特点不浓,休闲度假类、文化体验类、户外运动类等多种业态开发不够。二是品牌业态不多。景区村庄业态开发、品牌建设和统一质量标准缺乏,一些休闲项目、精品民宿、乡土特产等没有系列品牌或公共品牌,难以进行统一宣传推介,影响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经济效益不高。 三、完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对策建议 1.明确功能定位,高质量提升政策力度。 一是厘清财政边界。推动乡村振兴,需要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要强化顶层设计,在中央战略指引下,结合地方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规划、推进方案和工作计划。 二是吸引社会资本。在**县政府可支配收入较为紧张的前提下,需大力倡导社会资本投入乡村建设,同时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让社会资本进入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领域。 三是强化政策执行。一方面,形成政策合力。完善涉农资金管理机制,规范资金管理流程,拓宽资金执行监督和效果反馈渠道。另一方面,涉农支农政策既要立足财政,发挥财政导向作用,又要跳出财政,善于借力,联合绩效目标一致的职能部门,持续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高效实施。 2.着眼因素制约,全方位强化要素供给。 一是改善用地难。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步伐,妥善解决农村承包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纠结。鼓励和推动土地集中连片高效流转。 二是攻克引才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fad59203a68011ca300a6c30c2259010202f3f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