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书 尊敬的检察官: 我接受xxxxxx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担任本案犯罪嫌疑人常鹏东故意伤害案提请批捕的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我详细地阅读了xxxxxxxx提请批准逮捕书,现就犯罪嫌疑人xxx关于逮捕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公诉人予以参考: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司法解释规定,特别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中关于严格掌握批准逮捕条件的规定,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尤其是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循注重教育、感化、挽救和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其次,应当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起因、动机、是否被害人存在过错、犯罪嫌疑人常鹏东系未成年人,与受害人因琐事发生矛盾,回到宿舍后又由于被害人持木棍殴打了他,随即拿起水果到刺伤了受害人,属于激情犯罪,后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后悔不已; 因此,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自身情况和案件的实际情况,遵循“两高院”注重教育、感化、挽救和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本律师建议公诉机关慎用逮捕措施。 律师:xxx xxxx年xx月xx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0f9754a5fbfc77da269b1a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