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68-2-38试验方法Z/AD:组合温度、湿度循环试验 IEC68-2-38TestZ/AD:Compositetemperature/humiditycyclictest 前言 本试验法提供一标准的环境试验程序,其目的系决定试件在高温、湿度与低温加速环境下之退化效应。 范围 本试验法适用於元件型态之试件,尤其适合试件结构在高温与结冰混合环境下会产生"呼吸"(breathing详见第7.节之说明)效应之产品。 限制 无限制。 测试步骤 试验前调节(如图1所示) 除另有规定,试件入柜执行第一循环温、湿度试验前应为无包装、不加电及使用备便之状态,且需符合IEC68-1一般指引第5.5节快乾标准程序中条件(55±2℃相对湿度不超过20%)24小时。 试件必须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达到稳定後,方进行初始量测。 初始量测 试验前试件应依相关规范之规定执行目视检查、电性及机械检验。 试验前之准备工作 试件置於试验柜时应为无包装、不加电、备便使用之状态。除另有规定,则应执行每循环24小时之温、湿度循环10次。前9循环任选5次执行含有低温之温、湿度循环,如图2所示;余4个循环,则不执行低温部份,如图3所示。低温部份亦可使用不同之温度柜执行,但须注意试件不可受到温度冲击影响。若整批试件因更换温度柜受到温度冲击效应而失效,则应以缓慢变化温度方式再进行第2批之试验。湿度循环在任何状况下均相同。 所有24小时循环之起点,均需将柜中温度控制在25±2℃,相对湿度93±3%。两种不同之温湿度循环试验程序说明如下: 含低温之温湿度循环试验(如图2所示) 温度柜中之温度应在1.5~2.5小时内持续升至65±2℃,相对湿度维持在93±3%。 温度柜中之温度应维持在65±2℃,相对湿度维持在93±3%,直到第5.5小时。 温度柜中之温度应在1.5~2.5小时内持续下降至25±2℃,相对湿度需维持在80~96%之间,直到第8小时。 自第8小时起,温度柜中之温度应在1.5~2.5小时内持续升至65±2℃,相对湿度维持在93±3%。 温度柜中之温度应维持在65±2℃,相对湿度维持在93±3%,直到第13.5小时。 温度柜中之温度应在1.5~2.5小时内持续下降至25±2℃,相对湿度需维持在80~96%之间。 温度柜中温度维持在25±2℃,相对湿度93±3%,至少1小时但不得超过2小时。 试件可於原柜中进行低温试验或转移至他柜执行,若转移他柜须於五分钟内完成,自第17.5小时起,柜温应下降至-10±2℃,第18小时应到达此温度。 上述温度维持3小时,且不需控制相对湿度。 第21小时起,柜中温度开始上升到25±2℃,第22.5小时完成。若试件转移至他柜执行,则须於10~15分钟内完成。柜中温度应维持在25±2℃,相对湿度93±3%,直到24小时结束。 温度柜中之温度应在1.5~2.5小时内持续升至65±2℃,相对湿度维持在93±3%。 温度柜中之温度应维持在65±2℃,相对湿度维持在93±3%,直到第5.5小时。 温度柜中之温度应在1.5~2.5小时内持续下降至25±2℃,相对湿度需维持在80~96%之间,直到第8小时。 自第8小时起,温度柜中之温度应在1.5~2.5小时内持续升至65±2℃,相对湿度维持在93±3%。 温度柜中之温度应维持在65±2℃,相对湿度维持在93±3%,直到第13.5小时。 温度柜中之温度应在1.5~2.5小时内持续下降至25±2℃,相对湿度需维持在80~96%之间。 温度柜中温度维持在25±2℃,相对湿度93±3%,直到24小时结束。 不含低温之温湿度循环试验(如图3所示) 有关最後一循环之说明 最後一循环为第10循环,同前述a.之(a)~(f)步骤执行完成後,柜中温度应维持在25±2℃,相对湿度93±3%,3.5小时。 最终量测 电性及机械测试依下列状况择一执行: 高湿度条件下 移出柜後立刻进行 乾燥期之後 但在高湿度条件下测试结果无法与入柜前或出柜後之结果比较。 高湿度条件下 所有测试应在3.5小时的最後2小时完成。相关规范应注明在高湿度条件下执行测试之注意事项,必要时应清除试件表面之水份。所有测试完成後试件应移出柜。 移出柜後立刻进行 最後一循环完成後试件应移出柜,在标准大气条件下准备测试。若初始量测在非标准大气条件下,则应按原条件进行测试。电性及机械测试需在移出柜後1至2小时完成。此阶段之先前测试可在後期再测试一次,失效判定以最後测试资料决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180eb7d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02be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