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法合规性审查管理规定(总2页) 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 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 项目合法合规性审查管理规定 一、新项目发展尽职调查 事项 法律尽职调查 要求 1、经办部室/公司应事先及时联系法律事务中心(简称“法务中心”)组织尽职调查,包括编制尽职调查清单、尽职调查报告等 2、经办部室/公司应配合提供全部资料,落实尽职调查清单中列明的所有事项,并执行尽职调查报告中的法律及风险控制建议 二、各地项目公司应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及相关政策、法律规定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各种批文、证照报商业地产备查 类别 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各种批文、证照 批文证照名称 要求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房屋所有权证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立项批复(或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明) 环评审批意见 交通影响分析审批意见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 其他批文、证照 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 维修基金缴纳凭证 有关优惠政策方面的批文(报批报建费用减免、配套费用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等) 三、其他 1、审查及违规处理各地项目公司在取得批文证照后,应按照档案管理等相关规定,上报集团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1f72ced81c4bb4cf7ec4afe04a1b0717ed5b3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