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申请书〔法院版〕 笔迹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肖**,男,****年*月**日出生,*族,住北京市**区***街**号, *********** 申请事项 对借条〔****年*月,借款金额100万元〕中“肖**〞三字是否本人书写进展鉴定。 事实与理由 原告李小成、马玉香起诉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第一次开庭时,原告出示****年*月份借条一张,所涉金额为100万元。据肖**回忆,自己从未签过这份字条,因另一被告李秀明系原告李小成和马玉香的亲生女儿,而李秀明是肖**的前妻,有方便条件保存曾有肖**签名的纸张,二原告与李秀明完全有条件恶意串通伪造借条。因此,申请人要求依法鉴定签名是否为自己本人书写。此证据为本案的重要证据,对查清事实非常重要。望法庭依法予以准许交由有资质有能力的鉴定机构进展鉴定。 申请人: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2e5f3147e1cfad6195f312b3169a4517723e5a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