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社会保障性住房制度也就是在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流通等具体实践中形成的制度。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既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又是扩大内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利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目标。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与改善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问题,是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举措。在我国“土地公有”的制度下,住房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殊属性,政府有责任、有义务为公民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同时,住房消费具有巨大的外部性,从社会学角度看,一个居民是否拥有良好或社会所认同的最基本的居住条件,会影响其道德水平、社会行为规范,乃至对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利于控制高房价,更好落实调控房价的政策。目前,我国商品房市场房价收入比已超过国际公认的 警戒线,大量低收入家庭甚至部分中等收入家庭无力承担过高房价,房地产业已聚集巨大风险。这不仅严重影响居民消费预期和投资环境,阻碍城镇化发展战略的顺利推进,而且将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挤占中低收入阶层的生存空间。在这种背景下,2010年4月以来,政府综合运用财政、金融、土地等宏观调控工具,连续出台“国十一条”、“国五条”、“国八条”等重磅调控政策,但房价上涨压力依然存在,调控形势依然严峻。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调控政策,能够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住房供给数量,抑制居民对商品房的刚性需求,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抑制商品房房价的进一步上涨,能起到重要的作用。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快速持续发展。长期以来,内需不振一直是制约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一方面让数量庞大的中低收入者能以较低的成本实现“居者有其屋”,不必为高昂的商品房而节衣缩食、苦苦积蓄,这就为他们增强消费信心、释放消费需求创造有利条件;另一方面,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对相关产业具有很强的带动效应,其辐射带动作用和杠杆作用非常明显。政府主导的大规模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民生为导向,可以给畸形发展的商品房市场降温,引导社会投资方向,鼓励更多企业和资本投入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从这个意义上说,大规模加强保障房建设,可以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突破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2ea156eb007e87101f69e3143323968011cf4a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