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寝室内务卫生最新评定标准 为了把寝室建成“健康”、“文明”、“整洁”、“优雅”的学生之家,体现大学生寝室所特有的精神风貌,特制定以下寝室卫生评定标准。 1、地面清洁,室内和阳台的门、窗、墙(包括顶棚、电风扇)以及卫生间干净无灰尘、无蜘蛛网。 2、桌椅摆放整齐,椅子上不得挂衣物,书架、桌面物品(仅含杯、装饰物品以及少量书籍)摆放井然有序。 3、室内不得晾挂衣物,衣服、书包不能挂在蚊帐或床沿上。 4、床上物品摆放整齐,不得堆放杂物。 5、行李箱(包)、脸盆、水桶、鞋子、毛巾、热水瓶、饭盒及其他生活用品摆放合理整齐;拖把、扫帚不得放在阳台防护栏以外;阳台上不得摆放花盆等危险物品,(一楼除外)防盗网不可悬挂任何物品。 6、室内布置美观,不得存放垃圾,空气清新无异味,墙面不能乱涂乱画私自钉钉子,网线电线排放有序合理,不得悬挂过头顶。 7、卫生间冲洗干净无异味,水池和便池无污,安全责任书张贴有序,并未破损。 8、不得在宿舍内私自拉电线、使用或存放违章用品(包括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电熨斗、电暖器、烘鞋器、蜡烛、酒精炉及其它电热设备) 备注: 1、满足以上任意六条的寝室为优秀寝室 2、满足以上任意五条的寝室为达标寝室 3、未满足以上任意四条为不达标寝室 4、评定达标、不达标及拒检寝室须注明不合格条款 5、评定等级凡含有第八条均评为不达标寝室 6、因特殊情况未能应检寝室须有学工科证明或寝室钥匙,否则一律作拒检处理通报检查措施; 校学生会宿管部将每月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并将其结果公布于校内学工处网站与学风工作通报上。 学工处宿管科 校团委学生会宿管部 2011-12-5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4664a8ea2161479171128f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