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寝室卫生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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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寝室内务卫生最新评定标准



为了把寝室建成“健康”“文明”“整洁”“优雅”的学生之家,体现大学生寝室所特有的精神风貌,特制定以下寝室卫生评定标准。

1、地面清洁,室内和阳台的门、窗、墙(包括顶棚、电风扇)以及卫生间干净无灰尘、无蜘蛛网。

2、桌椅摆放整齐,椅子上不得挂衣物,书架、桌面物品(仅含杯、装饰物品以及少量书籍)摆放井然有序。

3、室内不得晾挂衣物,衣服、书包不能挂在蚊帐或床沿上。 4、床上物品摆放整齐,不得堆放杂物。

5、行李箱()、脸盆、水桶、鞋子、毛巾、热水瓶、饭盒及其他生活用品摆放合理整齐;拖把、扫帚不得放在阳台防护栏以外;阳台上不得摆放花盆等危险物品,(一楼除外)防盗网不可悬挂任何物品。

6、室内布置美观,不得存放垃圾,空气清新无异味,墙面不能乱涂乱画私自钉钉子,网线电线排放有序合理,不得悬挂过头顶。

7、卫生间冲洗干净无异味,水池和便池无污,安全责任书张贴有序,并未破损。 8、不得在宿舍内私自拉电线、使用或存放违章用品(包括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电熨斗、电暖器、烘鞋器、蜡烛、酒精炉及其它电热设备) 备注:

1、满足以上任意六条的寝室为优秀寝室 2、满足以上任意五条的寝室为达标寝室 3、未满足以上任意四条为不达标寝室

4、评定达标、不达标及拒检寝室须注明不合格条款 5、评定等级凡含有第八条均评为不达标寝室

6、因特殊情况未能应检寝室须有学工科证明或寝室钥匙,否则一律作拒检

处理通报检查措施;

校学生会宿管部将每月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并将其结果公布于校内学工处网站与学风工作通报上。





学工处宿管科

校团委学生会宿管部

20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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