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问题—搜狗百科 60年代以来,社会学家越来越重视社会问题构成要素的分析。R.K.默顿提出了一种两维分析方法,认为一方面社会问题从类型角度应有社会解组和离轨行为之分;另一方面社会问题应有潜在性和外显性两种特性。与此同时,有些社会学家强调社会问题的破坏性,认为社会问题的构成要素应包括问题的社会性、紊乱性和破坏性。即社会问题必然是社会共同具有的,表现为社会结构和功能失调、社会规范和社会生活发生紊乱,并直接造成社会日常生活的破坏。 中国社会学家大多从4个方面来考察社会问题的构成。有的学者认为,判定一种社会现象是否为社会问题,应从以下4个方面来考察: ①发生的情境; ②价值、规范和利益几个方面的失调或破坏; ③并非由个人或少数人引起或所能负责的; ④必须有多数人或整个社会采取行动加以改进。 另一些学者认为,社会问题的构成应考虑它的形成原因、影响范围、问题的性质和社会后果等4个方面。一般认为,社会问题由下述4种要素构成: ①必须有一种或数种社会现象产生失调的情况; ②这种情况必定影响许多人; ③这种失调情况必须引起许多人的注意; ④必须通过集体行动予以解决。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62c9e8566ce0508763231126edb6f1aff0071d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