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民法典之路》读后感 很坦白地说,就我目前的专业理论功底,知识积累,法社会学修为,尚不足以通透地理解谢鸿飞老师的这本《迈向民法典之路》,现在做解读,必然也是囫囵吞枣,一知半解。但是出发点于自己对于社会党政关系方向,特别是公民权利,民主化建设方面的浓厚兴趣,我在这本书2018年年底刚刚出版之际,就读完了第一遍,本文仅就该书中体现的一些思想,提出一点自己粗浅的想法。 1804年,在法国皇帝被推上断头台以后,革命之下诞生了《法国民法典》。一如1804年《法国民法典》,中国民法典同样担负着整合社会关系、守卫市民社会的重任。关于中国法制化道路选择,民法典的编纂,我看了不少政治和法律领域的大学者的文章,多只谈其表,于是读到谢鸿飞老师这样一位经济法学家的文章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谢鸿飞老师开篇就指出,我国民法学人实现制定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夙愿似乎指日可待。然而,当下的政治环境却引发“中国民法典并非越来越近,而可能是越来越远”的忧虑。他指出,民法典从来就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外在体系与内在体系的统合。本文的核心价值就在于,作者是从法社会和法经济学角度入手谈公民权利,党政发展的问题。我们有必要在中国语境下重新审视民法与国家的关系,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关系,以期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 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是一个具有历时性的概念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市民社会认识市民社会必须与政治国家相联系才能被理解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属于一对既历史又分析的辩证关系范畴。从历史的角度出发,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都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历史现象,它们都以阶级和阶级利益为反映对象;都伴随着阶级和社会主义完成而退出历史舞台。在市民社会中,阶级和阶级利益总是不可调和,集中反映了以特殊利益代表的私人利益与以普遍公共利益为代表的国家利益之问的矛盾不可调和。从分析角度上看,市民社会作为对私人生活领域的抽象化概念与作为普遍公共领域抽象化的阶级社会对应。马克思基于这一点认为,随着社会利益日渐凸显分立趋势,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两大对立体系的分离终究不可避免,整个社会必将最终分立为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两大对立领域。在现代意义的市民社会中,市场经济空前发展。繁荣的商品经济促使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出现了二元分离。不断强大的市民社会由于不断受到公共权力的肆意侵害。市民迫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719a918f21dc281e53a580216fc700aba6852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