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区、地、县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的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我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提出我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爱国守法,依法执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幼儿园,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自觉遵守、执行《教师法》《教育法》及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 3、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 4、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在幼儿园、家长前发表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言论。 (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1、立足岗位,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不得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幼儿利益。 2、乐于承担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理解、支持、配合幼儿园的工作安排。 3、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严格遵守一日活动作息时间表,注意课程的平衡,不随意调课、换班,热源、手机不进班。 4、认真制订保教计划,精心备课,一日活动中的教玩具准备充分 (三)关爱幼儿,家园共育 1、关心爱护每个幼儿,保护幼儿安全,尊重幼儿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2、充分挖掘幼儿的潜能,关注特殊幼儿,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3、主动用各种方式与家长交流幼儿发展状况,做好科学育儿的宣传和指导工作。 4、尊重家长,满足家长的合理需求,家长问卷满意率达90%以上。 (四)教书育人,因材施教 1、领会课改精神,更新教育观念,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儿童观。 2、全面了解幼儿身心特点,因材施教,把传授知识和培养幼儿良好品德相结合,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3、全面公正、客观地对待幼儿,不得以幼儿家庭条件、外貌特征、聪明等条件评价幼儿。 (五)为人师表,文明廉洁 1、团结协作,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不说不要求上进和不利于团结的话。 2、严于律己,作风正派,尽心尽职,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上网玩游戏、逛商店。 3、廉洁从教,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4、爱护公物,注重节能,下班时关好电灯、电脑,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整齐。 5、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私自在校外兼职兼课; (六)终身学习,提升能力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更新知识结构,努力掌握现代化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 2、勇于进行教学改革的尝试,大胆探索,改进教学方法。 3、积极参加各项进修、教研、科研活动,提高保教质量。 4、潜心钻研业务, 努力形成个人教学特色或个人专长。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958b471b90d6c85ec3ac68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