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言语表达的基本要求 教师言语表达是将潜在的知识和情感信息通过内部的组织、加工而后变成现实信息,其目的是要让学生听懂、看懂,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情知内化,进而发展成为学生素质的一部分。由于教师是成人,学生是儿童,师生之间的言语交际就不可避免地具有重复性、跳跃性、诱发性、生动性等特点。为适应这些特点的要求,结合儿童身心的发展特点及学科特点,可以对教师的言语表达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准确真实性。它一方面是指教师言语所反映的内容是真实的,所包含的思想观点、思想方法、经验教训是实实在在的,与客观事实相符的,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另一方面,教师的传授是准确无误的。为此,教师在言语构思时,必须对教材言语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深入的研究,做到概念明确、推论合理,把握住每一个问题内在的规律和本质联系,形成自己的思想;在言语转换阶段,教师要将已经确定的思想内容进行言语编码,使之系统化、条理化,主题突出、重难点昭然;在言语实施阶段,教师要利用合适的方式,层次分明、脉络清晰、正确无误地表达出教学内容信息。同时,还要求教师在向学生传以真理、授以真知、解以真谛时,言词精当贴切,杜绝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表述。 第二,儿童化。它要求教师的言语表达与儿童的实际水平相适应。心理学研究表明,儿童之间存在一种共识效应,认知结构相似的儿童间的言语容易被彼此接受。所以,教师若用与成人交际的言语方式与儿童交际,就难以为学生接受。因此,教师言语表达务必多用儿童爱用的词,遵从儿童的语言习惯,以儿童能接受为前提。当然,这种与儿童言语一致,并不是一味地迁就儿童的言语水平,而是一种走在儿童前面的相关表达,是用生动的语音、词语、表情、动作来适应学生天真、好奇、好问、好动、好胜、好变等特点,以求得在既活泼有趣逼真,又浅显易懂、深入浅出的言语表达中,使学生有“身临其境”、“如闻其声”的感觉,从而使学生的思维活动保持活跃状态。具体而言,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以叙述、描述为主,把深奥的事理形象化、抽象的事物具体化,变无形为有形,变无声为有声,生动活泼地再现教材言语的思想内容。通过幽默风趣的语气、笔调和姿态使这些内容富有浓郁的儿童情趣,并借助这种言语氛围暗示学生的思路方向,引导学生通过接触各种问题的新奇变化去寻找问题的因果关系,启发学生自己去发现真理、认识各种事实或现象间的关系,使他们不断地在未知领域里有所发现,从而受到身心的启迪。 第三,文学化。它是针对年龄和知识水平较高的学生而言的。由于学生发展是一种有序的发展,对低年级学生而言,教师文学化的言语表达显得有些深奥。因此,教师言语的文学化应随着学生年龄的增大和知识水平的提高,由无到有、由少到多、由弱到强地增强。具体要求是,教师在教学中要逐渐通过自己生动、鲜明的言语给学生塑造具体而生动感人的形象,让学生通过这些形象去感受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内化教师所传达的思想感情。 第四,逻辑性。它主要是指教师的言语表达要符合客观事物和师生思维的规律。教师无论是进行言语构思,还是进行言语转换,甚至进行言语实施,都应是确切而不自相矛盾的。为此,教师首先必须把问题所涉及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发展演变、作用意义都想清楚、弄明白;其次是对事物本身这些关系进行语法或约定的规范组织;再次就是通过口语说出或以板书写出、用姿态做出要表达的思想,并且做到言之有序、前后统一,不前后重复和矛盾。既使内容完整而不支离破碎,又能有条有理、有主有次、层次分明、详细得当。 第五,规范化。它要求教师言语表达要符合课堂言语的约定俗成规则和明文规定的标准,这就是说要符合我国现代汉语的规范和具体课堂中师生根据环境长期约定俗成的身势要求。首先,在语音方面,要求教师以普通话为标准,且发音准确,口齿清晰。其次是遣词需符合以普通话为基础的要求,由于教师的口头表达是书面形式的文学语言的口语或口语化,因此,教师的口头表达的择词应该是普通话中常用、规范化了的词语。再次是造句要符合典范的白话文著作的语法规则。由于学生、尤其是小学生在造句中常常出现“娃娃腔”现象,不注意前后衔接,思维跳跃性大,以致不能完整地表达思想,因此,教师须通过自己的言语表达给予影响。再其次是板书字体要工整,字迹清晰,繁简符合《简化字总表》。最后是语调变化需符合语流变化的规则,使表达能抑扬顿挫,轻重缓急得当。另外是教师的身势不得随意运用,否则容易造成学生的误解,分散学生注意,影响师生的协调一致。 实际上,以上对教师言语表达的要求不外乎是科学性、思想性和艺术性要求,而科学性、思想性在中小学教师言语表达中更多的是从艺术性中体现的。首先,教师言语表达的内容是历史的总结,它本身不仅是人类智慧的结晶,而且还反映了一定的思想观点、世界观等,凝聚着前人对客观世界的审美因素,体现客观世界的和谐统一,不同程度地表现了科学的“真”、伦理的“善”和艺术的“美”。其次,教师言语表达要传达教学信息,通过言语把教学的内容积淀于其中,又使言语消融在教学内容中,使教师、学生和教学内容、社会要求融为一体,造就社会需要的人才,这就使真与善在言语中获得美的境界;再次,教师言语表达所传输的信息不仅有文化知识信息,也有千百年来形成的民族感情信息,还有教师个人在言语构思中对教学内容中情感的认同、改造而形成的主体情思信息,这不只是对生活美的一种发现和展示,更是对生活美的创造,通过教师的言传身教,教师崇高的理想和博大的胸怀,拥抱人生和生活的人格力量不断地为学生所内化,从而使善获得美的升华。最后,由于教师的言语表达必须考虑教学的内容和学生背景,这就可能使教师在长期的教学言语表达实践中不断总结并加以改善提高,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言语表达特色,起到因材施教的效果,久而久之,这些特色在主观与客观、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结合中越来越稳定一贯,成为一种教师言语表达的风格。由上可见,教师言语表达不但有对真、善、美的表现和再现,更有对真、善、美的创造,并在这种过程中使真、善都统一于美之中。这就意味着:教师言语表达的科学性和思想性要求是寓于艺术性要求之中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a5e4f56a16925c52cc58bd63186bceb18e8ed5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