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营造一个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改善局机关环境卫生状况,促进办公场所卫生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责任制和定期打扫制,坚持每日上班前清扫卫生,每周五上午进行局机关卫生大扫除,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地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二、机关各办公室环境卫生由各科室工作人员每日上班前自行清扫,要求做到办公桌椅、电脑、文件柜、文件资料、文具、杂物等摆放有序、整洁美观;窗玻璃洁净无污渍;墙壁无尘土;地面清洁无污迹、无烟头、无纸屑、无死角;及时开窗通风,室内无异味。 三、机关会议室、公共走廊、楼梯、卫生间等由保洁员进行清扫,每日上班前15分钟完成清扫工作。要求走廊、楼梯地面洁净、楼梯扶手无尘土;会议室地面洁净、桌椅摆放整齐、桌面无积尘杂物、室内摆放物干净整洁,会后清扫及时;卫生间地面洁净、无积水,门窗、墙壁、隔板、洗手池整洁干净、无污迹,便池清洁,无粪迹、尿迹,纸篓及时倾倒。 四、大门前及院内卫生由看门值班人员负责清扫,要求每日上班前15分钟完成清扫,确保院内、花带内无纸屑等垃圾、硬化路面无沙尘堆积、杂物摆放整齐。 五、机关卫生实行检查评比制度。各科室负责人作为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和管理好本科室的卫生保洁,每天进行督促检查。局机关成立由行政办和爱卫办人员组成的卫生检查小组,在每周五上午大扫除后进行检查,对院内卫生、机关各办公室的卫生、楼道卫生和卫生间状况进行评分,每周在机关内部通报评分结果并发放卫生流动红旗。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c35a840487302768e9951e79b89680202d86b5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