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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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管理制度

一、

1. 为加强公司存货管理,规范存货的出入库与结算流程,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2. 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部。 二、 存货管理范围

本制度规范的存货范围包括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在产品和产成品。

三、 入库管理

1. 物资采购应依据采购计划合理安排采购进度,防止因盲目采购而导库存积压。

2. 外购物料入库时,由仓库保管员与质检员按购货合同核对供货方名称、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量、单价、金额,由仓库保管员开具“入库单”,由仓库保管员、质检员、交货人和承运人签字确认。

3. 退货入库时,须附经批准的退货申请单,仓库保管员重新填写“入库单”,填写退货方名称、入库时间、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量、单价、金额、交货人、承运人和验收入库人。

4. 月末,已领用但尚未耗用完的物资(包括残余料),应及时退回仓库。如果是下批生产仍要用的物资,其物资实体可不退回仓库,但应办理退料入库或红字出库手续,待下月月初重新开具“出库单”。

5. 公司产成品入库,成品须附有质检部的质检记录,仓库保管员清点实物数/重量、规格、品种、质量,并填写成品“入库单”,质检员、保管员和承运人均应签字。


6. 物资入库后,仓库保管员应认真履行货物保管职责,入库物资一律登记造册保管。

7. 以上相关入库、结算单据各取一联传递至财务部入账结算。 四、 出库管理

1. 生产用物资,由生产部按生产所需于材料会计处办理“出库单”手续,对非生产用物资领用人应持领用审批手续,办理“出库单”及相关手续,仓库保管员凭“出库单”据实发货。出库单由仓库保管员、领受人、承运人核对与出库实物相符后签字。出库单、手续单据各取一联传递至财务部入账结算。

2. 物资出库需凭经批准的领料单,由仓库保管员核对数量、品名、规格后发料。凡未办理“出库单”手续的,一律不得发货,严禁以白条抵库。

五、 库存日常管理

1. 仓库保管员应做好仓库的日常环境卫生管理,检查库存物资的安全保障情况,消除安全隐患。仓库保管员工作失责而导致货物毁损、丢失的,应由其做出赔偿。

2. 仓库必须设置台账,每笔物资出入库,仓库保管员应及时登记日记账和物料卡。仓

库账簿须妥善保管,账页应连续记录,不得撕页使用。 3. 仓库保管员发货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4. 仓库内物资应合理分类,有序摆放,物资的卡片、标示等须清晰、明显。 5. 存货应定期盘点。具体参见公司存货盘点制度。 六、

1.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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