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管理办法 一、印章定义 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等各职能部门章。 1、 公章: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 2、合同章:公司对外合同的签定。 3、法人私章:法人私章公司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4、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或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5、其他职能部门章: 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 二、印章的制发和刻制 1、公司印章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刻制。 2、各部门的公章,如因机构变动停止使用时,应当将原公章缴回行政部封存或销毁. 三、公章的使用 1、用印须填写《用印申请单》(见附表),经部门经理签字之后,总经理审批。并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见附表). 2、印章保管人亲自对用印材料进行盖章,不得将印章交于他人进行盖章。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印章进行盖章,或作他用。 3、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 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4、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5、公章禁止带出公司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印章保管人员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 6、提供盖章材料复印件,用印材料盖完章后,用印材料留存复印件,印章妥善保存. 四、公章管理 1、公章只能由专人保管,不能脱离控制. 2、公章保管人因离职、退休、调离、开除或辞退等事由离开公司时,必须即时将公章移交给部门主管或继任人员. 3、公章保管人短时外出,可暂时将公章交给部门主管指定的其他保管人员保管。 4、公章保管人回到公司时,其他保管公章的人员应及时交回公章。 5、 公章移交时,应办好相应的书面交接手续。 附表:《用印申请单》、《公章使用登记表》 用印申请单 申请日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ca5cc026f175f0e7cd184254b35eefdc8d3156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