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补偿说明书 尊敬的 先生: 在你配合公司办理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将向您支付以下款项: 1、依照您目前的月薪标准,向您支付 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向你支付 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截止到 年 月 日的工资以及其他各项补贴。 以上款项明细如下: 职能应发工资 工资 补贴 代通知金 补偿月数 补偿金额 应发金额 代扣社保金费用 代扣个调稅 合计实数 备注 说明: 1、《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规定如下: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市上年度工资额度50460元,即不超过15138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2、2020年度**市社会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805元/月。 为表示对您在职期间为公司所作贡献的感谢,如果您的月工资高于**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公司仍按您的月工资标准计算补偿。 3、离职补偿金发放。 上述1、2、3项款项,公司将于您完成全部交接和离职手续后,于5个工作日内汇至您的个人银行账户。 此外,您的社会保险将缴纳至2020年 月 日。 如果您对于上述说明有疑问,请向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或财务运营管理中心垂询。 **集团 行政人力资源中心 2020年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d2a24f700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f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