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委 校外培训 北京市教委近日印发《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指导手册》,明确规定,培训机构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中小学生等级考试、竞赛,不得留作业。 《手册》所称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办学许可,经民政部门登记,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线上线下道德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类培训的非营利性机构。 培训时间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及寒暑假 在培训时间上,《手册》明确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线下培训应在20:30 前结束,线上培训应在21:00 前结束。线下培训每节课不超过45分钟;线上培训每节课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应留存培训全过程视频记录 内容不得超标超前 对于培训材料,《手册》要求,内容科学准确,容量、难度适宜,与国家课程相关的内容应符合相应课程标准要求,不得超标超前。同时要求,培训机构应留存培训全过程视频记录。培训机构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中小学生等级考试、竞赛,不得留作业。 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职 《手册》还明确,培训机构的教学人员应当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无任教资格不得开课或进行招生宣传。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职。同时,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d4a296680c4bb4cf7ec4afe04a1b0717ed5b36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