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关键、突出重点,明确机制建设工作任务 今年以及最近一个时期,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教育惩处机制。一方面,要把防治“小金库”等财经纪律的培训列入各单位领导干部教育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中开设防治“小金库”的有关课程。建立和完善警示教育制度,利用“小金库”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告诫和警示。另一方面,要把防治“小金库”相关知识纳入财会人员后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强化财会人员抵制“小金库”问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小金库”问题财政处理处罚规定和违法违纪问责机制,加快设立“小金库”违法行为的刑事可罚性研究,有效遏制“小金库”问题发生。 二是要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细化部门预算,加强财政资金管理,防范资金流入“小金库”。加快预算和决算公开,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和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要全面并逐步细化。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现对各级政府及所有预算单位的全覆盖。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扩大实施范围和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管理,研究提出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奖金发放行为意见。加强罚没收入管理,进一步完善罚没收入管理办法。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管,实现动态监控,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研究出台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扩大公务卡强制结算范围。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收入的管理。完善现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大额现金支付行为的监控。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加大打击虚假发票犯罪的力度。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资产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要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行为,防控包括设立“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发生。尽快修订出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完善高等学校、中小学、科技、文化等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加强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研究制定党政机关国内业务接待费管理办法,完善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和咨询费等管理办法,加强容易滋生“小金库”问题的费用管理。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建立企业财务管理能力认证体系、首席财务官制度,完善财务总监制度。加强对中央企业表外资金资产的管理,明确中央企业管理的社保资金、工会经费、党团经费等表外资金资产的管理要求。修订完善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制定和完善办法,加强对金融监管部门的费用管理。加强保险公司理赔费用的管理,防范利用虚假赔案套取费用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推行厂务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特别要健全预算单位财务公开等制度,使资金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要完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规,理顺社会组织与其业务主管单位在职能、人事、财务等方面的关系,从体制上铲除设立和使用“小金库”的动因。完善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建立对社会组织的外部审计制度,强化对社会组织的财务监督和管理。 五是要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效率。要推进监督检查的常态化,在预算和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和预算单位资产财务检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专项资金检查等工作中,将“小金库”问题的检查作为重要内容;要建立“小金库”问题的监督检查公告制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要通过多部门联网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支付情况、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时动态监控,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纠正;要严格“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提高监督检查的震慑力和严肃性。加大商业贿赂治理力度,净化“小金库”治理的社会环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df4a603bd23482fb4daa58da0116c175f0e1ed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