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登记内名预核字[ ] 第 号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同意预先核准下列2个投资人出资,注册资本(金)3 万元(人民币叁万元整),住所设在深圳市民治街道上芬社区45号1108室的企业名称为:深圳市微风时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行业及行业代码: 投资人、投资额和投资比例: 以上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至 年 月 日。在保留期内,企业名称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经企业登记机关设立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后企业名称正式生效。 (印章) 核准日期: 年 月日 注:1. 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未到企业登记机关完成设立登记的,通知书规定的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有正当理由, 需延长预先核准名称有效期的,申请人应在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申请延期。有效期延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 2. 名称预先核准时不审查投资人资格和企业设立条件,投资人资格和企业设立条件在企业登记时审查。申请人 不得以企业名称已核为由抗辩企业登记机关对投资人资格和企业设立条件的审查。企业登记机关也不得以企 业名称已核为由不予审查就准予企业登记。 3. 企业设立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将此通知书提交企业登记机关;企业登记机 关应将本通知书存入企业档案。 4. 企业登记机关在准予企业设立登记之日起30日内,应当将《企业名称预先 核准通知书回执》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机关备案。企业应当在设立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机关备案。未报送备案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机关将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后对该预核准名称作为超过保留期而未登记的名称处理。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回执 (登记机关印章) 年月日 (2)篇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补发申请表(工商局标准版)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补发申请表 注: 1、“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①办理内资名称预先核准的,由全体股东(投资人、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其中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者、合伙人)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法人投资者)加盖本单位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会成员签字。②办理外资名称预先核准的,合资、合作企业由中方投资者加盖单位公章,外方法人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独资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法人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③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时,由拟变更企业加盖公章。 2、投资人变化的,申请人应同时申请已核准名称信息调整。投资人全部变化的,无权申请 补发名称核准通知书。 3、本页填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并签名盖章。篇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预核范本)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预核范本)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1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 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名称延期申请 等。 2、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 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 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 “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 “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 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 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7、 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 (金)等。 8、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 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 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10、 “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 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e54eb26084e767f5acfa1c7aa00b52acfc79c1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