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违约条款 一、定义 1.1 合作协议:指双方达成的书面合作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合作协议、合资合作协议等。 1.2 违约:指任何一方未履行合作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者违反合作协议中规定的禁止行为。 二、违约责任 2.1 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 2.2 违约方应在接到守约方书面通知后即将采取补救措施,竭力减少损失,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3 如果违约方未能在合理时间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能彻底履行其补救义务,则守约方有权采取其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三、违约金 3.1 双方允许,在合作协议中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作为对违约方的补偿。 3.2 违约金的数额应根据违约的性质和影响程度进行合理约定,并在合作协议中明确规定。 3.3 违约方应在接到守约方书面通知后的指定期限内支付违约金。 3.4 如违约方未能按时支付违约金,则守约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 四、损失赔偿 4.1 违约方应对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2 守约方应尽快向违约方提供损失的详细清单,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期限内进行赔偿。 4.3 如违约方未能按时支付赔偿款项,则守约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 五、合作终止 5.1 如一方违约严重影响合作的正常进行,守约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2 合作协议解除后,违约方应即将住手使用守约方的商业机密、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并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利用守约方的商业资源。 5.3 合作协议解除后,违约方应即将归还守约方提供的所有机密信息、文件、资料等。 六、争议解决 6.1 如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商议解决。 6.2 如商议不成,双方允许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6.3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其他 7.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7.2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作协议终止。 7.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者终止应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f6ac248a2c7aa00b52acfc789eb172ded6399c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