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安博腾医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临安市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临安博腾医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我局已收悉,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报告表引用的标准正确,评价重点突出,污染源强分析清楚,评价方法可信,所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可作为本项目实施的环境管理依据。 二、同意本项目按临卫计发[2017]114号和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环保对策措施在临安区锦北街道农林街188号(城市苗圃副楼)进行建设。项目拟投资3000万元,租用临安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城市苗圃综合建筑5969.4平方米。设置有门诊、住院、临床科目和体检中心,不设煎药房,不在院区内提供煎药服务,拟设置床位20张、牙椅1张。项目建成后将具备日均接待门诊200人次的服务能力。 三、项目建成投产后,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检验科特殊废水定量收集消毒后,汇同其他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合并进入医院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杭州临安排水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污水收集方式、处理方法、应急池的设置等污水污染防治措施必须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要求进行设置。 四、本项目运营后,对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逸散处顶部设置集气罩,恶臭经收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规定的要求后高空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高空排放。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须按环评要求进行设置。 五、本项目机械设备应选用低噪声型,并应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应按项目设计和环评分析要求进行布置,项目设备噪声源应按环评中提出的要求落实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合理堆存,尽可能综合利用。各类危险废物,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在贮存、运输和转移等处置中,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办法进行操作,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七、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放射科机房采取防辐射措施。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必须单独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八、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加强环保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做好各类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九、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有重大变动的,须按程序重新报批。 十、办好项目相关的手续,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后方可正式建设。 十一、本项目被列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一般跟踪管理项目,建设单位每6个月向我局申报工程进展情况,本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营运。 临安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fc5860567ce0508763231126edb6f1afe00713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