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东西湖区新城组群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 【公布日期】2016.08.31 • 【字 号】武环管〔2016〕96号 • 【施行日期】2016.08.3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市环保局关于东西湖区新城组群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武环管〔2016〕96号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2日,我局主持召开了《东西湖区新城组群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由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组对《报告书》进行了评审。根据审查组审查结果,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东西湖区新城组群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范围为东西湖区城市增长边界范围内的新城和新城组团范围(不含柏泉镇),规划面积187.86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将军路街、常青花园社区、金银湖街、吴家山街、径河街、长青街、慈惠街、走马岭街和新沟镇街等9个街。新城组群以107国道、轨道交通1号线形成东西向发展轴,沿轨道交通6号线、五环路形成南北向发展副轴,布局吴家山新城和金银湖新城组团、金银潭组团及东西湖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规划以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依托,以食品加工、现代服务、临空经济、高新技术和机械电子为主导,建设成引领武汉市实现经济跨越发展的四大板块之一,集产、居、研、娱为一体,具有滨江滨湖特色的水乡生态宜居新城。 二、《报告书》在对新城组群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的基础上,识别了规划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因素和资源环境制约因素,分析了规划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预测了规划实施对大气、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并对区域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提出了预防和减缓措施,明确了新城组群项目准入条件,提出了规划的优化调整建议和预防、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三、总体上看,东西湖区新城组群控制性详细规划与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较为协调,可以推进新城组群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但规划实施将会带来一定的环境问题,因此应依据《报告书》和审查组意见进一步优化规划方案,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措施,有效预防和减轻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 四、在规划优化调整与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燃气工程规划实施,在新城组群内应限制燃料煤使用,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划区域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市政府下达给东西湖区的总量指标内调剂,不断推进空气环境质量改善。 (二)加快东西湖污水处理厂建设和高桥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新城组群内污水管网建设,在污水管网暂未覆盖区域应暂缓引入和实施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三)合理调整新城组群空间布局,避免工业园区和居住区混杂;合理布局香精、香料、垃圾中转站等项目,避免异味扰民,保障居民宜居环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96868f5a2c7aa00b52acfc789eb172ded639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