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政局关于督促落实审计专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兰州市民政局 • 【公布日期】2018.09.03 • 【字 号】兰民发〔2018〕138号 • 【施行日期】2018.09.03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督促落实审计专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皋兰县民政局: 8月28日市审计局《审计专报(第3期)》《关于开展抗洪救灾款物跟踪审计情况专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 (一)抗洪救灾资金分配使用滞后,作用发挥不及时。皋兰县对市级财政安排的抗洪救灾专项资金1600万元和社会力量捐款391.51万元,截至8月23日未制定分配使用方案和计划,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 (二)灾后重建谋划不及时。皋兰县对水阜镇沙岗村、涝池村等受灾严重的村社和损毁严重的房屋,截至8月23日尚未制定灾后重建实施方案,随着天气渐凉,若不及时进行重建,将影响灾民过冬。 (三)救灾物资发放内控制度不严。皋兰县民政局调拨给受灾严重水阜镇彬草村、涝池村、沙岗村各类物资共计633件,审计时发现缺少各村分配、接收物资清单;由县民政局调拨的540件棉被褥,只有工作人员进行领取签字,群众个人没有签收领取依据。 市审计局《审计专报》指出的存在问题,也是市民政局反复要求和强调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皋兰县民政局要对此予以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整改:一是抓紧制定救灾资金及捐赠资金分配使用方案;二是抓紧制定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方案,特别是今冬明春期间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具体措施;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救灾物资管理台账,严格按照救灾物资管理办法管好用好救灾物资。 整改报告于10日内报市民政局和市审计局。 兰州市民政局 2018年9月3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fdb4eb71a5f312b3169a45177232f60dccce7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