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销售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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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销售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免征增值税

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增值税

【发文字号】云国税发[2000]112 【发布部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0 【实施日期】2000 【时效性】部分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部分失效依据】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

公告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销售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国税发[2000]112号)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国家税务局:

近有部分地区反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 》(财税字[1999]198号)明确,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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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ffc3f9102d8ce2f0066f5335a8102d277a261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