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安置残疾人企业增值税退税限额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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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安置残疾人企业增值税退税

限额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增值税

【发文字号】云国税发[2008]314 【发布部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8.12.17 【实施日期】2008.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安置残疾人企业增值税退税限额标准的通知

(云国税发〔2008314号)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792号)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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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460124629ea81c758f5f61fb7360b4c2f3f2a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