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发票、进货结算业务流程 财务审计部 采购中心业务组 供应商 根据提货或销售开来发票 收票后核对并登帐 复核发票并交财务 收到发票并复核;录入系统,联营的复核后直接交财务 财务按采购中心业务标记的单号进行采购抽单结算,差价记入成本 结算组按合同政策核对 确定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时间 进行相关变动数据的维护 打印“供应商结算单”一式三联 打印“供应商应交费明细单”一式三联 业务部主管在供应商应交费明细单上签字并通知开出汇票或支票,并在系统中确定实际结算的货款 供应商准备结算 供应商交费 结束 备注: 1、采购中心收到发票核对后,先交合同管理员登记,并对有关年返、季返、补贴、冲差等进行确认。 2、地采商品,分店业务必须先核对后报采购业务组; 3、经代销商品的发票必须录入系统进行结算,联营的商品因库存为零库存,发票确认后直接交财务核对做帐。 4、经销商品的发票是按照合同、提货等核对;代销、联营商品是按照提货、销售、合同、促销等核对。 5、对供应商开来的发票中所列的商品与合同、提货、销售的商品不一致,采购中心业务员应将发票退还供应商。 6、单据格式: 采购结算单(机制) 供应商: 结算部门: 结算批次号: 结算日期: 打印日期: 商品编码 结算人: 合计 商品名称 结算数量 入库金额 发票金额 退补价金额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0201c21874769eae009581b6bd97f192379bf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