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系统的财务管理根本理论知识,掌握较全面的财务管理实践规律,拥有根本的财务管理实践技能,熟悉有关经济法律法规,掌握宽广的经济管理知识,能胜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跨国公司〕的资金筹措、投放、运营和分配,进行财务预测、决策、方案、组织、控制和分析,设计资产重组和兼并方案,从事财经院校和科研单位的财务管理教学与科研的高级财务管理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财务管理根本理论,掌握财务管理实务操作技能,了解中外财务管理事业的现状和开展趋势,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财务管理科研根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熟练掌握管理学、会计学和审计学知识,掌握金融学、投资学和经济学等方面的知识,为财务管理实践打下宽厚的根底; 2.熟练掌握理财学的理论知识,训练理财根本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财务管理问题、解释财务管理现象和预测财务管理业务开展的能力; 3.熟悉国内外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国际财务管理惯例,具有将相关规定与财务管理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4.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具有熟练的计算机财务管理操作的能力; 5.了解财务管理的理论前沿和开展动态,具有从事财务管理科研的根本能力; 6.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外事沟通和交流能力;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收集的根本方法,具有独立获取财务管理新知识的能力; 8.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富有责任感和诚信力,具有财务机构运作管理的能力; 三、主干课程 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原理、统计学、理财学根底、中级理财学、高级理财学、经济法、中级会计学、投资学、货币银行学、计算机财务管理。 四、学制及学位授予 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可提前1年或延长2年毕业。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管理学学士学位。 五、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须修满指导性教学方案中规定课程总学分165学分,其中公共根底必修课55学分,学科根底课42学分〔其中必修课32学分,选修课10学分〕,专业课38学分〔其中必修课28学分,选修课10学分〕,实践课程体系〔含毕业实习、毕业论文〕15学分,全校选修课15学分,方准毕业。 附1: 1-2 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教学方案及学时学分分配表 〔选修课局部〕 课 程 类 别 课 程 总 学 时 34 34 34 34 34 34 课 其中:程 实践教总 学学时 学 分 17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1 2 2 1 1 3 1 2 2 2 2 2 1 1 1 15 35 各学期周学时数〔学分数〕 一 16周 二 17周 三 17周 四 17周 五 17周 六 17周 七 17周 八 8周 课 程 名 称 学学学学学学学学学学学学学学学学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2 2 2 2 2 2 2 2 2 管理经济学 学 科 基 础 课 ︵ 10 学 分 ︶ 限 选 模 块 专 一 ︵ 业 5 学 课 分 ︶ ︵ 限 10 选 模 学 块 二 分 ︵ ︶ 5 学 分 ︶ 信息经济学 金融市场学 电子商务 民法学 国际商法 人力资源管理 34 2 2 2 2 2 2 2 2 2 国际贸易原理与34 实务 市场营销学 财政与税收 运筹学 34 34 34 2 2 2 1 2 1 1 3 2 2 2 财务报告分析 34 工程造价咨询34 与审计 战略本钱管理 34 高级会计学 管理审计 资产评估 34 34 34 2 2 2 2 2 2 信息系统审计 51 管理咨询 会计理论 审计理论 34 34 34 3 2 2 2 2 2 2 2 1 2 2 政府与非盈利组34 织会计 税务会计与纳税34 筹划 金融企业会计 34 基建会计 国际会计 会计史 34 34 34 255 595 2 1 1 1 2 2 2 2 全校选修课 选修课合计 总 计 2812 165 注: 1."形势与政策"课程每学期以讲座形式开设,每学年计0.5学分,共2学分。 2.选读全校选修课程请参考?全校选修课程设置一览?。 3.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纳入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详见各专业?实践教学方案进程表?〕,专业必修课中不再单独表达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局部。 附2: 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实践教学方案进程表 总 时 间 2周 2周 社会效劳类 社会调查类 社会实践不少于第二课堂和重大社3 课 30天 团活动 科技创新实践 思想政治课实践 专业实践课 教学实习 实验课 毕业实习与实习报告 毕业论文〔设计〕 参见 说明 9周 1 参见 说明 5 5 与社会实践统筹进行 9周 1 5 5 每学年不少于每学年不少于每学年不少于 10天 10天 10天 3 总 学 分 各 环 节 完 成 学 期 及 学 分 分 配 第一学年 1 2周 2 第二学年 3 1周 4 1周 第三学年 5 6 第四学年 7 8 必须 修满 学分 备注 实践环节名称 军政训练课 劳动课 合计 15 15 说明: 1.各院〔系、部〕组织专业教师为本专业课的实践课制定教学大纲、教学方案和内容。 2.专业课实践的具体安排视各专业课的需要来确定〔参看?专业教学方案及学时学分分配表?〕,学分和成绩纳入该专业课的期末考核总成绩。 3.第八学期毕业实习时间自第三周至第十一周,每周4次,每次4学时,共计144学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035b7738562caaedd3383c4bb4cf7ec4bfeb6e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