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01 08:44:10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药店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参保人员和门店与医保中心的费用结算,制定了本制度,以建立健全的财务账目。



一、财务票据管理:

1、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必须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和名称等内容,同时在票据登记簿上签字。



2、根据GSP要求,门店药品销售一经售出,非质量问题不得退换。如果退回的商品,应打印销后退回电脑小票保存备查。



3、门店应认真监督检查各种票据的领用、使用、保管情况和票据所收资金的手续情况,并进行不定期或定期检查。



4、对于退费、作废、重制票据等情况,票据管理员应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5、财务人员负责医保中心医药费的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照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6、每个季度应进行盘点,及时做好电脑记账和保管,并按照《药品经营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保存备查。门店应按规定做好财务核算、按月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和账册。



二、费用结算管理:

1、参保人员配购药品时,应按政策规定的支付类别进行结算。医保规定的自付药品,自付部分应以现金支付。



2、如果参保人员医保账户资金不足,应以现金支付不足部分。



3、定点门店对外配处方药实行专门管理,单独建账。所有医保费用支付的药品必须是医保部门允许结算的药品,并与医保结算码一致。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0ddd37b660e52ea551810a6f524ccbff021ca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