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英语国家的人亦如此)名字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教名+中间名+姓。 教名(First Name)是受法律承认的正式名字,一般是在婴儿接受洗礼时取的,故称为教名;中间名(Middle Name)是父母或亲戚所取,一般取长者的名或姓;姓(Last Name)是家族沿袭下来的称谓。比如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的正式名字是“威廉·杰斐逊·克林顿”(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其中,威廉(William)是教名;杰斐逊(Jefferson)是他的父母以美国总统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的姓氏作为中间名,其用意在于激励;克林顿(Clinton)是家族的姓氏。 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或只取第一个字母,如美国总统George Walker Bush 常常读作George W.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美国总统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就常常被称为Bill Clinton。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12933f2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2d321a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