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同心一党员在微博发表不当言论被拘留10日 30日消息,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警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近日,同心县通报1起党员在微博发表不当言论典型案例。 同心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党员田自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微博发表不当言论问题。2018年1月至2018年4月,田自存先后在新浪微博中跟帖发表辱骂春节习俗为“特色猪圈文化传承”;鼓动网民接受其他国家网民侮辱中国人为“支那”;篡改爱国歌曲歌词辱骂网民,攻击、讽刺反极端、反两面人的网友。2018年4月3日,同心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田自存行政拘留10日。2018年5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给予田自存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切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博也不例外;要不断强化自身底线意识,从此案中汲取教训,以免重蹈覆辙。更加要注重“小节”,切勿“乱说”,如若“乱说”,就必然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党员干部既要遵守法律 法规,又要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特别是自觉规范在微博等网络空间的言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2ae985ef48a6529647d27284b73f242336c31f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