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开工条件 1 本工程开工前业主和监理机构应做好以下工作: 1.1签订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1.2提供本工程施工图; 1.3提供平面控制点坐标和高程基准点,已复核本工程定位放样; 1.4 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并组织工程设计交底; 1.5 提供施工用地及临设场地,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解决或落实施工用临时道路,保证能正常使用; 1.6 组织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 1.7 项目经理部向业主和监理机构汇报开工的准备情况。 2 本工程开工前,业主和监理机构督促、检查承包方做好以下工作: 2.1 按合同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加设计交底、图纸的综合会审和专业会审; 2.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分析本工程相应的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制定落实安全、文物遗址保护、环保和文明施工措施,送业主和监理机构审查; 2.3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明确质量目标、质量验收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编制质量检验计划,送业主和监理机构审查; 2.4 现场设项目主管负责人,工程质量、进度、文物遗址保护、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人已落实,现场质量、文物遗址保护、安全负责人报业主和监理机构备案; 2.5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进场。人员的配备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岗位证书,并报业主和监理机构备案。 1 施工机械安装完毕,施工机械和材料的配备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 2.6按合同要求编制该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其进度应满足工程总进度的要求; 2.7 在安排的区域完成临设建设; 2.8 根据工程文物保护、治安保卫的有关规定办理作业人员进出施工区的手续。 3 审查开工条件: 3.1施工承包合同已签订; 3.2建筑许可证已经取得; 3.3质监站已报告; 3.4施工图已会审、会签、分发; 3.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批准; 3.6临时设施搭建、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材料已齐备,道路、用水、用电准备工作已完成; 3.7工程测量定位放线测量及复核已完成; 3.8施工图预算已报批; 3.9三材(水泥、钢材、木材)供应已落实; 3.10文物遗址保护、安全、消防、环保措施已齐备。 4 审批开工报告 监理机构接收开工报告,由承包单位填写A1表《工程开工报审表》。认为具备了开工条件后,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总监和业主负责人分别签署开工报告。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37d20ec8aeb172ded630b1c59eef8c75fbf95d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