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教学平台课程线上教学评价办法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回归大学本位,用先进的教育理念谋划一流本科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调动师生线上教学的积极性,促进线上教学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依据 网络教学平台线上教学评价是教师授课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方案运用线上教学过程的大数据,对南昌大学网络教学平台线上课程的在线教学和学习行为过程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价。 二、评价原则 (一)坚持科学性、客观性原则。选取线上教学关键要素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大数据综合评价平台课程教学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价标准、方法公开透明,在教学过程中实时显示得分情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改善教学效果,引导师生积极利用线上教学资源和线上教学手段来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三、评价对象 本校所有教师在网络教学平台开设的本科教学课程。 四、评价指标 线上课程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五大项33个评价指标,综合考量师生线上教学活动方方面面,从教师和学生两个维度利用大数据来评价线上课程教学情况。 表1 网络教学平台课程线上教学评价指标体系 序号 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分值 上传视频、音频、动画、图片、文档课程资料等课程资料总数和章节视教师课程资1 频、音频、文档资源、任务点数、教源建设情况 师发回帖数、发布作业、发布测验、考试数等课程资源分项数据 教师运用课堂中直播、签到、投票、教师线上 问卷、选人回答问题数、抢答、评教学情况 分、分组任务、发贴数、回贴数等教学互动分项数据 20 2 20 教师作业、 作业、章节测验、考试的分项平均批3 试卷批阅率 阅率数据 4 课堂中直播、签到、投票、问卷、选学生线上 人回答问题数、抢答、评分、分组任学习情况 务、发贴数、回贴数等分项数据 10 35 学生学习任作业、章节测验和考试等分项平均完5 务完成情况 成率 15 五、结果评定 线上课程评价结果分为五个等级:优秀(100-90)分、良好(90-80)分、合格(80-70)分、基本合格(70-60)分、不合格(60-0)分。 六、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此前与本方案不符的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38de18466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c5.html